山西
2020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公告(5736人)
http://www.nbjindi.com 2020-07-12 10:26 來源: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發(fā)布,本次共招錄5736人,報名時間為7月13日9:00至7月19日24:00,筆試時間為8月22日、23日,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測、申論,不指定復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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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0年度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為做好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條件下的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間出生),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按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規(guī)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年齡計算截至2020年3月1日)。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村(社區(qū))干部專門職位”和“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人員,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詳見《山西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現(xiàn)役軍人;
8.2014年以后聘用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
9.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聘用崗位規(guī)定服務期限的;
10.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1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其中,非2020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12.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考報名后至錄用之前,期間已被各級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錄用。
招考條件或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辭退、現(xiàn)役、試(聘)用期、戶籍、各類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除職位有明確要求外,均截至2020年7月。
二、報名辦法
(一)報考職位查詢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可查詢招考職位表。報考者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山西組工網(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報考者要認真閱讀《山西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職位表》、《報考指南》等附件,以了解職位要求、政策解釋、考錄規(guī)則、說明事項等內容。如需咨詢招考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注內容等信息,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可直接與省直各招錄機關聯(lián)系;報考市級及以下機關職位的,可直接與所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職位的,可直接與省、市法院檢察院聯(lián)系。有關咨詢電話可以通過附件查詢。
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的詳細情況,請參閱《報考指南》。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
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報考者可在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24:00登錄山西人事考試專欄,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山西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具體方式見《報考指南》。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20年8月17日至8月23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專欄,認真填寫《山西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防疫登記表》后,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均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咨詢電話可以通過附件查詢。
(四)減免考試費用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見《報考指南》)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申論》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其中,僅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試的職位,其筆試成績合成方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
報考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職位的,還須參加外語專業(yè)水平考試,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外語專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各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須參加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試范圍以《山西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以及《山西省公安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8月22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8月23日 上午9:00—11:00 專業(yè)科目考試
本次考試在設區(qū)的市設置考場。報考省直機關、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監(jiān)獄管理系統(tǒng)和省戒毒管理系統(tǒng)職位的在太原參加考試,報考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和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職位的,在報考單位所在市參加考試。
考生需符合考試期間疫情防控要求,務必認真閱讀《山西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見附件,以下簡稱《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做好參加考試準備。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忌仨毻瑫r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出示手機健康碼綠碼(不能提供健康碼綠碼的,須提供筆試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可于9月底前登錄山西人事考試專欄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對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yè)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1.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確定
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內人數(shù)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按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內人數(shù)未達2: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和公安機關、省監(jiān)獄管理系統(tǒng)、省戒毒管理系統(tǒng)等職位的,按規(guī)定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shù)確定)。招錄機關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3倍,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shù)未達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2.資格復審
面試前,省直招錄機關、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以及省、市法院檢察院對確定的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向有關部門提供相關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由負責資格審查的機關提出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資格意見,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忌救宋窗匆?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按2: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或2: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招考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面試
報考省直機關和省法院檢察院職位的,面試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報考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和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職位的,面試工作由報考職位所在設區(qū)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職位的,除參加上述公共面試外,還需進行專業(yè)口語面試。其面試成績合成方式為:公共面試成績與專業(yè)口語面試成績各占50%。
如出現(xiàn)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計劃錄用人數(shù)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如同一職位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仍相同,由負責面試的主管部門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后,報考省級法院檢察院職位的,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1.5倍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向上取整)。報考其他職位的,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及其以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執(zhí)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安機關、省監(jiān)獄管理系統(tǒng)和省戒毒管理系統(tǒng)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的,還應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體檢在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或復審??疾烊诉x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省級法院檢察院實行差額考察,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
五、審批錄用
省直招錄機關、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法院檢察院根據(jù)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擇優(yōu)提出擬錄用人員意見,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按錄用審批權限,由公務員主管部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huán)節(jié)提出放棄的,接到錄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招錄機關將有關情況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擬錄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本人須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與原單位解除合同。否則,不予錄用。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報考指南》的具體闡釋與公告文本內容有同等效力。
2.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在報名前仔細閱讀《報考指南》和《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信息填報工作。凡違反我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公務員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山西省公務員局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