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
2025年貴州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你符合嗎
http://www.nbjindi.com 2024-05-20 17:44 來源:永岸公考
由于2025年貴州公務員考試公告、職位表暫未發(fā)布,本文根據2024年貴州省考公告整理相關報考條件,供大家參考,具體仍要以最新公告為準。永岸公考(www.nbjindi.com)建議考生繼續(xù)關注本站更新的信息,公告發(fā)布后本站會立即更新。
報考條件(涉及具體日期為2024年貴州省考起止時間)
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其中,2024屆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體單位工作的定向生)。
2.外省戶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其中,2024屆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擬報考職位所需的有關資格條件。
6.報考年齡要求:
(1)報考公務員和省級人民法院機關、省級人民檢察院機關、省級公安機關、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6年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對于2024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報考除省級人民法院機關、省級人民檢察院機關、省級公安機關、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以外其他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6年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9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對于2024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或報考法醫(yī)、獄(所)醫(yī)、心理矯正等職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報考貴州省鄉(xiāng)村振興三類縣中的66個脫貧縣所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職位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qū))主任、副主任,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定向到市(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2024屆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符合條件的職位。
8.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主要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界定。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1月。
9.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報考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應累計服務滿2周年。
(2)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或由貴州省選派在外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應累計服務滿2周年。
(3)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應完成項目服務期。
以上(1)(2)(3)類人員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時,學歷要求參照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人員執(zhí)行。
另外,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且已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身份報考本次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
(4)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且服役滿5年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
(5)截止2024年1月,在貴州省鄉(xiāng)村振興三類縣中的66個脫貧縣(名單詳見附件3)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滿3周年且連續(xù)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編在崗事業(yè)人員可報考本縣(市、區(qū))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
10.報考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職位的報考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截止2024年1月,工作表現好,群眾認可,任職3周年以上且連續(xù)3年考核稱職及相當等次以上的在職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qū))主任、副主任(任職時間可合并計算),可報考本縣(市、區(qū))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的職位。
(2)截止2024年1月,由省、市(州)、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組織選派的同步小康駐村工作隊或鄉(xiāng)村振興駐村工作隊擔任或曾擔任第一書記或工作隊員連續(xù)滿2周年且工作表現好的人員(兩類工作隊的任職時間可合并計算),可報考駐村所在縣(市、區(qū))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的職位。
11.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人員須為退役軍人。
12.報考殘疾人職位的人員須持有殘聯(lián)核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等級。
1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6.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8.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屆高校畢業(yè)生。
9.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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