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環(huán)境分析測試中心招聘公告
國家環(huán)境分析測試中心2018年招聘啟事
國家環(huán)境分析測試中心是中日友好環(huán)境保護中心(環(huán)境保護部環(huán)境發(fā)展中心)歸口管理事業(yè)單位,主要從事環(huán)境分析測試技術與方法研究、環(huán)境分析測試方法標準研究、環(huán)境領域各種介質中污染物分析測試、污染源排放分析測試、相關技術開發(fā)、業(yè)務培訓與咨詢服務。根據工作需要,擬招聘部分非在編工作人員(不解決北京市戶口及事業(yè)單位編制)。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情況
本次招聘的崗位名稱及代碼、崗位職責、招聘人數、崗位條件、崗位報名方式等詳見附件一《國家環(huán)境分析測試中心2018年非在編工作崗位招聘計劃表》。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以畢業(yè)時的學歷學位為準)或技能條件;
5.具備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現(xiàn)役軍人、尚未解除法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列入報名范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人員可在2018年12月3日至12月23日期間,登錄中日友好環(huán)境保護中心或國家環(huán)境分析測試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見附件二:《中日友好環(huán)境保護中心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填表并發(fā)送到指定電子郵箱(見附件一)。報名郵件的主題為:招聘啟事+姓名+崗位代碼,并將報名登記表的文件名變更為本人姓名后作為附件發(fā)送。
報名表中應粘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報名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電話或郵寄報名。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相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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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結束后,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以電話形式通知到本人,同時一并通知面試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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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崗位需要,組織面試。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同等條件下,有相應工作經驗的人員優(yōu)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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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通過面試人員,要求出具政審證明、非應屆畢業(yè)生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辦理社會保險等相關材料,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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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通過政審、體檢人員,統(tǒng)一組織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附件:
1.《國家環(huán)境分析測試中心2018年非在編工作崗位招聘計劃表》
2.《國家環(huán)境分析測試中心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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