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qū)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制證中心招聘8人 10-20日報名
2012年自治區(qū)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制證中心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簡章
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自治區(qū)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制證中心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8名(全額財政撥款)。根據《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新錄用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試行辦法》(新人發(fā)〔2004〕69號)規(guī)定,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原則
堅持貫徹執(zhí)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ㄟ^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與政審等程序,擇優(yōu)錄用。
二、招考職位
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6名,制證中心2名。
三、報考對象及條件
?。ㄒ唬﹫罂既藛T須具備以下條件:
1、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新疆戶籍生源;
3、2012年6月31日前取得經國家、省、市、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qū)(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yè)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wěn)定中,認識含混、態(tài)度曖昧,被公安機關列為幫教對象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過治安處罰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6.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等其他非法組織的。
7.有過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因參與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被判刑或者勞動教養(yǎng)的。
10.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者是“法輪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組織成員的。
11.其他不適合在公安機關工作的。
四、公布崗位、報名與資格審查
?。ㄒ唬┕紞徫唬?月6日至6月16日。
?。ǘ﹫竺麜r間:6月10日至6月20日。
?。ㄈ﹫竺绞剑和ㄟ^新疆人才服務中心網上報名考試系統(http://bmks.xjrc365.com)進行網絡報名;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過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進行。
?。ㄋ模﹫竺撓等思半娫挘盒l(wèi)國梁0991-5586051;
胡建暉0991-5586061。
五、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6月30日。
筆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見準考證。
筆試須用漢語答題,對使用非本民族語言答題者不加分。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總體成績研究劃定。筆試結束后的第三天,由公安廳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筆試成績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上公示。
六、資格審查與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審查和面試人員。若出現放棄面試人員,可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崗位所需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張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須填寫《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和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yè)能力。
七、體檢
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擬錄用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人事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根據公安機關的崗位特殊性,增加下列檢查項目和標準:
1.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
2.重度腋臭、頭癬,有傳染性或較難治愈的皮膚病,不合格;
3.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體裸露部位有明顯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體其他大面積的疤痕攣縮,不合格;
4.紋身者不合格。
因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由該職位通過面試的考生按分數高低依次遞補。
八、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公安廳政治部進行政審。
九、公示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合格的,由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制證中心與被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未盡事宜參照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自治區(qū)人事廳《關于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的通知》(新黨辦〔2004〕14號)精神執(zhí)行。
附件:1、2012年公安廳機關服務中心、制證中心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職位表(下載)
2、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下載)
自治區(qū)公安廳事業(yè)編制人員招聘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