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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核要避免這三大誤區(qū)
http://www.nbjindi.com 2019-09-21 08:34 來源:公考通
根據最新消息,2020年國考10月上旬發(fā)布公告和職位表,除了要重視備考之外,大家也要開始關注報考相關的問題。今天公考通(www.nbjindi.com)就為大家分享一下關于報考審核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根據往年報名經驗,國家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工作分為:
◆ 網上報名階段的資格初審(也稱“網上初審”)
◆ 面試前的現場資格復審(也稱“現場復審”)。
簡單說來:
初審就是審核考生自己填寫的個人信息是否與招錄職位相符;
復審則是需要為自己填寫的個人信息提供書面的證明。
事實上,在初審和復審中,考生遇到的問題不時出現,雖然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同,但是導致的結果都是公務員之夢難圓。下面是國考報名審核常見的三個誤區(qū),希望考生注意。
一、學歷文憑方面的誤區(qū)
一些考生對于自己的文憑能不能通過這一項審核不是很清楚??忌容^集中的問題就是有些職位表明需“國民教育學歷”,但是對于國民教育系列概念不是很清晰?!皣窠逃盗小敝冈诮逃款C發(fā)畢業(yè)證書范圍內的全日制畢業(yè)生、自學考試畢業(yè)生、成人高等教育畢業(yè)生、函授或電大畢業(yè)生等。頒發(fā)的文憑都是在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是被國家和社會承認的。
此外,一般來說黨校的文憑不可以報考公務員,因為黨校文憑是行政機關為了解決領導干部的學歷水平而設定的,在其它崗位是不可以替代的,不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不屬于國民教育系列。
二、基層工作經驗誤區(qū)
各級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會逐年提高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比例。除部分特殊職位外,中央和省級機關將逐步停止從沒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錄公務員。一種誤區(qū)是有些職位要求工作經驗兩年,考生把大四實習那一年算上,以為剛好是兩年,沒想到到復審時發(fā)現沒過。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兩年”的計算方法是指截至公務員報考日期,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年。
三、資格證明方面的誤區(qū)
資格復審是考生為之前所填寫的信息負責的一道程序,考生要提供相關資料并且要保證真實性,對于弄虛作假或未按要求填寫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很多考生以為材料準備不是很重要,接到復審通知電話帶過去就可以了。其實,資格復審一般會有1到3天的時間,會指定一天當中的具體時間。
在此建議考生,證明材料要提前預備好,妥善保存,復審的時候盡量早點去,不要趕在截止的最后時間里。期間有任何不懂的問題都應該及時打電話到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咨詢。
考生須提供的資格復審的材料有:
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
對于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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