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海關2012年公務員招錄面試工作安排通知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和海關總署的統(tǒng)一部署,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產生了參加長沙關區(qū)2012年公務員招錄面試人員名單。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資格的確認
請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前通過電話與長沙海關聯(lián)系人確認是否能來參加面試,同時發(fā)送郵件到wudong1320@qq.com進行確認,郵件標題一律為“×××確認參加面試”,郵件內容應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考生身份、學歷學位、報考職位名稱、筆試成績、聯(lián)系電話等。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須在2月20之前向招考海關遞交書面聲明。該職位其他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到底順序進行遞補。
三、有關資料報送
入圍面試的考生請于2012年2月10日前將以下材料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至長沙海關人教處405辦公室(地址:長沙市東二環(huán)一段678號;郵政編碼410001),以郵戳日期為準。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生證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延緩派遣畢業(yè)生);
4、報名推薦表復印件,該表必須雙面打印,在院校意見欄內注明是否具有2012年派遣資格,并加蓋學校印章。如因學校放假暫不能蓋章,可用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代替,但面試時必須攜帶報名推薦表原件;
5、報名登記表復印件(貼照片);
6、“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
7、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寄送時請注明“公務員面試確認材料”。材料概不退還,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由該職位其他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到底順序進行遞補。
四、面試時間
本次面試時間為2012年2月22日-2月23日,請全體參加面試的人員攜帶已寄送材料的相應原件于2月22日上午7:30到長沙海關辦公大樓一樓多功能廳集中,現(xiàn)場抽取職位面試時間。面試前,我關將對考生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試。
五、面試地點及行車路線
面試地點設長沙海關辦公樓內,位于湖南省長沙市東二環(huán)一段678號(高橋大市場西門往北約500米),市內乘坐348、801、143、121、502等路公交車可到。
六、面試成績的公布
考生可在面試兩天后登錄公務員考錄專題網(wǎng)站(http://bm.scs.gov.cn/2012)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七、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現(xiàn)有面試人數(shù)達到錄用計劃3倍及以上的,面試后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綜合成績中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考生成績應達到海關總署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60分,四舍五入計算),方可按上述原則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結束后進行體檢,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項
參加面試的人員應當按照要求攜帶證件及相關材料按時到達面試地點,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長沙海關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參加面試的人員必須遵守考試有關紀律,如有舞弊、替考等違紀違規(guī)情事,將按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相應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擔。
九、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吳棟,聯(lián)系電話:0731-84781057。
特此公告。
長沙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