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
202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宣告死亡
http://www.nbjindi.com 2023-07-24 10:26 來源:公考通
行測常識判斷考點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們長時間不間斷的積累。今天公考通(www.nbjindi.com)給大家?guī)淼某WR相關考點是“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法定期間(420)。
(1)下落不明滿四年。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飛機失事、地震、泥石流等)
(3)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0年)
2、申請主體。
(1)利害關系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其他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無先后順序)。
(2)其他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債務人、債權人。
3、公告期。
(1)四年、二年:原則上公告期為一年;
(2)0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為三個月。
(3)公告期屆滿仍無下落的,宣告該下落不明人死亡。
4、死亡日期確定。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作出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發(fā)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5、效力。
(1)發(fā)生和自然死亡相同的效果(遺產繼承、配偶可再婚)。
(2)自然人并未死亡,但被宣告死亡的,不影響該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行為的效力(不意味著一定有效)。
舉例:他在大洋彼岸賣軍火、毒品。
“死去活來”的相關情況。
1、申請撤銷死亡宣告的主體: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
2、申請撤銷死亡宣告的條件:本人重新出現(xiàn)。
3、人身關系:
(1)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說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
舉例:甲乙是夫妻,甲“亡者歸來”的3種情形。
①乙+后老伴、再婚(幸福、離婚、后老伴去世)。
②乙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
③乙未再婚且沒有書面聲明。
(2)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養(yǎng)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銷后,不得以未經本人同意為由主張收養(yǎng)行為無效。
4、財產關系:
(1)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依照繼承取得其財產的民事主體返還財產。無法返還原物的,應當給予補償。
(2)利害關系人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財產的,除應當返還財產外,還應當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的關系。
1、宣告失蹤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經程序。
2、對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死亡,有的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失蹤,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宣告死亡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宣告死亡。(舉例:妻子申請宣告死亡,父母宣告失蹤,法院宣告死亡)
3、利害關系人只申請宣告失蹤的,即使符合宣告死亡的條件,人民法院也只能宣告失蹤。(法院的被動性,不告不理原則)
刷題鞏固
1、對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死亡,有的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失蹤,符合《民法典》規(guī)定的宣告死亡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 )。
A、宣告死亡
B、先宣告失蹤,再宣告死亡
C、宣告失蹤
D、不予裁判
解析:
本題考查法律常識?!睹穹ǖ洹返谒氖邨l規(guī)定:"對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死亡,有的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失蹤,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宣告死亡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宣告死亡。"
故正確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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