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2024年浙江衢州江山市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5人公告(第3號)
http://www.nbjindi.com 2024-04-18 15:20 來源:江山市人民政府-市人力社保局
2024年浙江省江山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第3號)
為落實人才強市戰(zhàn)略,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滿足江山市事業(yè)單位對高層次緊缺人才的需求,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緊缺專業(yè)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各用人單位的需求情況,經審核,決定招聘緊缺專業(yè)技術人員5名(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yè)生及已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2.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齡18至30周歲(199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18至35周歲(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間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應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應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網址: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421/index.html。
(二)現場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形式,具體安排如下:(時間地點若有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時間:2024年4月24日9:00-11:30
地點:同濟大學經緯樓一樓
請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
(1)《2024年江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本科、研究生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黨員(預備黨員)證明(若無,無需提供)。
(3)學業(yè)成績表;各類榮譽及獎勵證書,以及能反映個人能力水平的相關材料等。
(三)資格審核
由組織人事部門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聘人員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及是否符合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四)篩選
由組織人事部門指導招聘單位根據報名材料,對報考對象的學歷層次、學業(yè)成績、科研水平、工作業(yè)績、技能特長、榮譽獎項、在校表現等進行篩選,按照一定比例擇優(yōu)確定面試人選(具體比例視實際報名情況確定)。
(五)面試面談
組織入圍對象現場進行面試面談。
由面試考官與考生通過相關問題的提問和答辯,進一步了解學生專業(yè)素養(yǎng)、口頭表達、性格特質、崗位匹配度、素質潛能等方面的表現。
(六)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入圍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七)考核
體檢合格入圍考核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及用人單位招聘崗位的要求執(zhí)行。
(八)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事業(yè)單位招聘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不合格、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放棄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人員空缺是否遞補,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四、其他事項
(一)江山市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可享受下列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政策:
1.普通高校畢業(y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給予50平方米面積的購房補助(按上年度江山市城區(qū)新建商品住宅備案均價折算成貨幣補助);若從985、211、“雙一流”普通高校畢業(yè)(不含二級學院)的,在上述基礎上再補25平方米;每年發(fā)放2萬元人才津貼。
2.普通高校畢業(y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20平方米面積的購房補助(按上年度江山市城區(qū)新建商品住宅備案均價折算成貨幣補助);若從985、211、“雙一流”普通高校畢業(yè)(不含二級學院)的,在上述基礎上再補10平方米。
3.對新引進來江,在江無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事業(yè)單位高層次緊缺人才,三年內由政府提供不超過1500元/月的租房保障。
(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在江山市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四)在招聘過程中,將視報名情況、生源質量等招聘實際情況,對招聘計劃數和招聘崗位進行適當調整或取消。
(五)未盡事宜由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13757003296。
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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