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紹興越城區(qū)公安分局第二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人公告
越城區(qū)公安分局2023年第二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紹興市公安機關(guān)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越城區(qū)公安分局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名,具體崗位、招聘人數(shù)、資格條件及薪酬標準詳見《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
2.戶籍不限;年齡18周歲至40周歲(1982年6月2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間出生)。大型客車駕駛員年齡25周歲至45周歲(1977年6月2日至1998年6月1日期間出生),需持有A1駕駛證;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
4.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軍人、應聘大型客車駕駛員的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二)資格條件
詳見《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
(三)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jié)案的;
2.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23年6月1日14時—2023年6月15日17時。
2.方式:
現(xiàn)場報名。地點為越城區(qū)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越城區(qū)二環(huán)北路洋瀆路口)。
聯(lián)系電話。婁警官:18888760904;盛警官:13357575801。
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退役士兵需同時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大型客車駕駛員需提供A1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招考人員遞交報名信息后,招聘單位即可進行資格初審。
(二)筆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范圍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guī)。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詳見通知。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參加考試。
(三)體能測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能測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合格者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棄權(quán)的不得列入面試名單。執(zhí)法輔助崗位體能測試項目為:4×10往返跑、1000米跑。得分標準詳見附件2。
參加項目的平均分為體能成績。單個項目得分低于30分的不計分,上下兩檔之間的成績按下一檔得分計算。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員通過抽簽形式分成若干面試組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棄權(quán)或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面試結(jié)束后,將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p>
總成績=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3,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jié)論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入圍考察(政審)??疾?政審)內(nèi)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
考察(政審)期一般為2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
考察(政審)結(jié)果僅作為本次招聘的依據(jù)。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政審)結(jié)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紹興市越城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員,由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員,由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由勞務派遣機構(gòu)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兩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棄權(quán)。
(三)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5年內(nèi)不得再次參加相應考試。
(四)報考人員被聘用后1年內(nèi)辭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需向用人單位賠償相關(guān)的招聘費、培訓費、服裝費。
(五)招聘公告中關(guān)于報考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及備注等信息的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一覽表。
附件:附件1: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xls
附件2: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項目評分表.xlsx
附件3: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doc
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