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人公告
寧波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寧波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及相關政策文件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寧波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5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寧波市公安局所屬單位輔警50名。(詳見附件1)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熱愛公安事業(yè),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一般不超過35周歲;
4.自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5.文職崗位需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勤務崗位需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疲ê┮陨蠈W歷;
6.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素質、工作能力、專業(yè)資質或專業(yè)技能;
7.具有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文職輔警:本科及以上學歷。有一定文字功底,溝通協(xié)調(diào)能力較強;
2.勤務輔警: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武術、排爆、突擊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術等專業(yè)特長的人員以及退役軍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應聘輔警的,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年齡等條件,但是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xù)簽。
同等條件下,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予以優(yōu)先錄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籍的;
9.因違法違紀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有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適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
三、報考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洹⑹聵I(yè)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治審查、公示等程序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崗位和緊缺人才,可以適當簡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測評方法。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12日9:00- 4月26日17:00;
2.報名方式:①報考人員點擊指定報名鏈接地址:http://bm.nbohrs.cn/,進入報名系統(tǒng)后選擇進入“2022年寧波市公安機關第一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頁面;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錄入個人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③同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拍攝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為30k以內(nèi),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④報考人員報名后同時獲取報名序號,逾期不再受理報名;⑤報考人員須對在網(wǎng)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報名只接受近一個月內(nèi)未離甬人員。報名后有離甬的,將不被允許參加后續(xù)招錄流程。
報名咨詢電話:0574-87062380,俞老師。
受理時間: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工作日)。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根據(jù)本人條件,嚴格對照職位表中各職位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條件與職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本人自負。
2.寧波市公安機關員額內(nèi)在職輔警不得應聘。
3.應聘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虛假信息的,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郵箱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4.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5.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時限完成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職位選報并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應聘人員所留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本人。
6.應聘人員在招聘任一環(huán)節(jié)有違規(guī)違紀問題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不得再報考寧波市公安機關輔警。
四、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試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
1.《寧波市公安機關應聘輔警報名表》(附件2),按要求真實填寫相關內(nèi)容。
2.本人、家庭成員、近親屬戶口簿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份;
4.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6.就業(yè)人員報考須提供以往社保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
7.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復印件;
8.外地戶口需提供居住證明。
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不予進入體測環(huán)節(jié)。
(二)體能測評
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達標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測評標準見附件3。參加體能測評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達標,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公布。
五、筆試
筆試主要內(nèi)容為基本法律知識、行政能力、書面表達、專業(yè)素養(yǎng)等,采用書面答題方式進行,試題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統(tǒng)一制卷,分判斷題、單項選擇題、簡答題、公文寫作題,考試時間90分鐘。考試大綱及考試規(guī)則詳見附件4、附件5。
1.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
2.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寧波市公安局統(tǒng)一公布;
3.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在寧波人才網(wǎng)首頁公布;
筆試具體時間于體測結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試
(一)面試名額
通過體能測評的考生,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二)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規(guī)則另行公布。
(三)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寧波市公安局統(tǒng)一公布,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確定名次。
八、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總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jù)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安排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見附件6。
(二)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根據(jù)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入圍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政治考察。政治審查內(nèi)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在于核實應聘對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13種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由寧波市公安局在網(wǎng)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jīng)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xiàn)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以依次進行遞補。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
九、聘用管理
(一)聘用報到
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jīng)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崗前培訓
新聘用輔警開展崗前集中封閉式培訓,培訓項目包括忠誠教育、職業(yè)養(yǎng)成、公安工作、警務技能、實踐教學等。通過日常表現(xiàn)考核、理論考試、技能測試、實踐鑒定等方式對聘用對象進行綜合評定,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十、勞動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員與寧波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
(二)人員薪酬市財政保障,具體標準按照不同崗位確定,實行崗位績效考核。
(三)享受健康體檢、保險、撫恤慰問等福利待遇。
(四)輔警工作滿5年,如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定向招錄人民警察、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考試。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在規(guī)定地點參加考試、測評、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四)應聘人員有違反考場紀律、不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寧波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寧波市公安局輔警管理支隊負責解釋。
寧波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寧波市公安機關2022年第一批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一覽表(新).xlsx
附件3:寧波市公安機關錄用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doc
附件4:《寧波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綜合素質能力測試》考試大綱.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