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加強警務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guān)規(guī)定,依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西盟佤族自治人民法院決定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輔警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社會責任感,紀律意識強、服務意識好,有良好的品行修養(yǎng);
3.年齡為18周歲—35周歲(2005年6月1日至1988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身體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5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體檢標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經(jīng)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尚未撤銷的;
2.被國家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被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3.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因違反工作紀律被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信用記錄或被列為失信人員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guān)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宜從事人民法院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在相同條件下予以優(yōu)先聘用以下人員:
1.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因公犧牲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優(yōu)先招聘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人員;
3.通曉縣域佤族、拉祜族、傣族等民族語言;
4、持有駕駛證B1以上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與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與資格審核時間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與資格審核地點
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辦公室。
3.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如實填寫《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1寸照片1張、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考生本人征信報告。(有退伍證和機動車駕駛證的一并提交);
(2)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的,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出現(xiàn)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3)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告資格。
四、考試
由本院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隊共同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考試合格者根據(jù)1:1進入面試。由本院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隊共同組織完成,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面試合格后,由本院組織體檢,因體檢不合格,依次從該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人員遞補,體檢合格后予以錄取。
七、試用期
經(jīng)體檢合格的,決定聘用試用期一個月,工資2880元。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能夠勝任工作的,經(jīng)院黨組研究同意后正式聘用。轉(zhuǎn)正工資為3600元(含單位部分保險)。不合格者即行辭退。
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