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元江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人公告
元江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元江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城區(qū)派出所執(zhí)法勤務輔警3名(男性),崗位職責:負責協(xié)助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開展公安機關勤務工作。
二、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 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3. 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能熟練運用操作辦公軟件,具有一定語言表達能力及寫作能力。
5. 熱愛工作,遵守紀律,服從管理,無違法犯罪記錄。
6. 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7.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1.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 因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 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 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
6. 本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以下情形: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 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接性疾病以及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
8. 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節(jié)假日除外)。招聘公告2021年內長期有效,招滿為止。
2.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F(xiàn)場報名地點: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玉景園2-02號3樓),聯(lián)系人:李女士、聯(lián)系電話:0877-6019269、13398891686。
3. 報名所需材料:現(xiàn)場報名須提交個人簡歷、本人證件(身份證、退役證、畢業(yè)證以及相關技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張。
(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屆時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測試項目:100米短跑、男子1000米跑。2、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及要求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四)政審
按照綜合成績確定的人員,參照人民警察錄用政審標準進行政治審查,出現(xiàn)政審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五)體檢
政審合格的考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職位體檢特殊標準》(征求意見稿),體檢費用自理。
(六)公示與聘用
在體檢、政審環(huán)節(jié)或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職位空缺時,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和政審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
四、工資待遇
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各種保險繳納比例按國家政策變動而調整)及意外傷害保險待遇,每月應發(fā)工資不低于3000元(含單位及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試用期二個月。
五、人員管理
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與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并派遣至元江縣公安局工作。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考生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應全面、真實、準確。
(二)考生報名后,應注意及時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通知,保持電話暢通。若因考生不及時上網(wǎng)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考錄資格。
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