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新聞辦權威發(fā)布:2012年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公開考試錄用基層人民警察相關情況
為加強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基層公安隊伍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有關規(guī)定,2012年兵團決定采取公開考試、平等競爭、嚴格考察、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面向阿克蘇地區(qū)、巴州、喀什地區(qū)、伊犁州(不含塔城地區(qū)、阿勒泰地區(qū)和奎屯市)、哈密地區(qū)、和田地區(qū)(以下簡稱“六地州”)分別為農(nóng)一、二、三、四、十三、十四師團場社區(qū)(連隊)警務室招錄151名基層人民警察。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職位
(一)招考對象
1.在“六地州”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
2.在“六地州”服務的四項目人員(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
3.“六地州”生源的內(nèi)地高校畢業(yè)生;
4.“六地州”戶籍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5.在“六地州”服務的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ǘ﹫罂紬l件及職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職位表》中 “30周歲以下”是指1981年7月26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類推;
5.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學歷是經(jīng)國家、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行政部門以及自治區(qū)和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驗印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畢業(yè)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任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關于職位。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錄職位、招考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報考人員可于2012年7月26日后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btpta.gov.cn/)查詢具體職位。
二、報名方式和時間
考試報名均在網(wǎng)上進行。
請考生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btpta.gov.cn/)。
報名時間:2012年7月27日10:00至7月31日18:00。
提醒考生注意: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每個職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考計劃數(shù)之比低于3:1的不能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或核減招考計劃。
三、招錄程序
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公示和錄用。
四、考試科目、時間、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筆試地點:在農(nóng)一、二、三、四、十三、十四師設立考點。
筆試時間:2012年8月1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012年8月24日18:00,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筆試劃定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按報考職位,在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書原件、打印的《報名表》和《職位表》中報考職位“其他條件”欄上需求的資格證書等材料到招錄機關進行資格審查。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行視力檢查,體檢環(huán)節(jié)不再檢查視力。視力檢查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評分三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進入面試。
因資格復審、視力檢查、體能測評不合格造成職位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2012年9月1日。
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考生的總成績由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加權計算得出。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shù))×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考察工作按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在網(wǎng)上公示,時間為一周。
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
七、招考監(jiān)督工作
從入闈制卷、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公示環(huán)節(jié),兵師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全程參與監(jiān)督,確保招錄工作公平公正。同時,兵團紀委信訪室(0991-12388)、兵團黨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處(0991-12380)、干部三處(公務員管理處)(0991-2890637)設立3部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其它有關問題
?。ㄒ唬╆P于提請考生注意的問題
1、考生不得惡意注冊報名信息,如發(fā)現(xiàn)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
2、考生要結合自身實際,選報適合自己的職位。每人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要防止扎堆報考。
3、考生注意準時參加考試。各項考務信息均通過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發(fā)布,請考生及時查看。
4、公務員錄用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在此提醒廣大報考人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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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團黨委組織部 兵團人事局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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