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賓市政法干警招錄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要求,現(xiàn)將2014年宜賓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資格復審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各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職位相應名次考生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其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二、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攜帶《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所要求的手續(xù),分別到所報考單位(其中:報考公安系統(tǒng)的所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公安局具體負責, 報考司法系統(tǒng)的所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司法局具體負責)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資格復審單位發(fā)給《面試通知書》。材料不齊未能通過資格復審者責任自負。
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資格復審單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于2014年11月19日上午12:00截止。請與入闈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遞補的考生與資格復審單位保持聯(lián)系,于11月19日上午12:00前自行到資格復審單位候補,過期不再遞補。各資格審查單位于11月19日下午4:30前將資格復審情況報市人社局公務員錄用培訓監(jiān)督科。
四、面試及體能測試事宜見《面試通知書》。
五、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
資格復審 單 位 |
資格復審地點 |
咨詢電話 (區(qū)號0831) |
市公安局 |
宜賓市公安局政治部(宜賓市翠屏區(qū)蜀南大道東段27號13樓13-3辦公室) |
2228032 |
市司法局 |
宜賓市司法局政治部(宜賓市翠屏區(qū)林家巷83號) |
8226739 |
附件:2014年宜賓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資格復審入闈人員名單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