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資格復審的公告
關于攀枝花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報考攀枝花市公安機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考生名單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的考生筆試總成績,按照招錄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和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11月21日—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11月22日18:00時前未來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資格復審地點
攀枝花市人事考試中心會議室(攀枝花市東區(qū)機場路學府廣場3號樓3樓,市政務中心旁,乘坐11路、12路公交車可到達)。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3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中,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2、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報考“基層服務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五、面試通知書領取
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定于2013年11月30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忌鷳{《面試通知書》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附: 攀枝花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