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公務員考試招錄人民警察公告
注:2016年山西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21日9:00至3月28日24:00,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4月23日,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4月24日。考生可參考《2016年人民警察考試專用教材》復習,適用于本次考試。
考試教材 :《2016年人民警察考試專用教材》,預訂網(wǎng)址:預訂網(wǎng)址:http://www.edu-book.com/tag/47。
2016年度山西省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招錄人民警察公告
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更好地為基層公安機關補充公安專業(yè)人才,根據(jù)人社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公務員局綜合司《關于印發(fā)2016年度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6]5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省公務員局將組織2016年度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招錄人民警察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入學前為山西籍的部屬和省屬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間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可放寬到35周歲(198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沒有達到畢業(yè)條件,不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不符合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資格條件的;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的;
?。?)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其他不符合錄用人民警察條件的。
2016年3月31日前已被各級黨政機關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不予錄用。
三、報名辦法
(一)報考職位查詢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可查詢招考職位表,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3月21日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www.sx.hrss.gov.cn)
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sxpta.com)
考生如需咨詢招考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等信息,可直接與省公安廳政治部聯(lián)系,咨詢電話0351-365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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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部屬公安院校報名工作由中央組織)。報名網(wǎng)址為:
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sxpta.com)
網(wǎng)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及材料
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3月21日9:00至3月28日24:00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8日在提交報考申請2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3月28日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3月28日24:00至3月30日17:00,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
3、網(wǎng)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wǎng)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16年3月31日17:00前進行網(wǎng)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16年4月19日—4月23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sxpta.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咨詢電話0351-7331654。
?。ㄋ模p免考務費用
農(nóng)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在3月29日、30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科目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分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兩種。
1、筆試科目和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渡暾摗啡繛橹饔^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專業(yè)科目考試時限為120分鐘。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按40%、30%、30%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2、筆試時間和地點
4月2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4月24日 上午9:00—11:00 專業(yè)科目
本次考試在省會太原設置考場??忌凑諟士甲C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合格線確定
筆試結束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根據(jù)筆試考試總體情況研究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
4、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可于5月中旬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ǘw能測試
體能測評工作由省公安廳組織。體能測評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中按照不超過各職位招錄計劃1.5倍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人員。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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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面試組織工作。面試人員從參加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確定。面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但考生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步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廳負責。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嚴格按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
六、選擇職位
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根據(jù)報考職位招錄計劃,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情況,依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筆試單項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xiàn)其他特殊情況,由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的錄用職位表中選擇職位。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前者如放棄職位選擇,則依次遞補。本職位出現(xiàn)空缺的,將進行調劑,直至空缺職位全部選擇完畢。具體調劑辦法另行確定。
職位選擇時應執(zhí)行任職回避規(guī)定。
七、審批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山西省人事考試網(wǎng)和山西公安便民服務在線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下發(fā)錄用批復,并按有關規(guī)定為新錄用人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新錄用人員在錄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錄用到基層一線執(zhí)法單位的人員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公安基層一線執(zhí)法單位以外的單位。
本公告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公安廳、山西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公務員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公安廳
山西省公務員局
2016年3月20日
附件1:招考職位表
附件2:考試大綱(公共科目大綱,專業(yè)科目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