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2020年青海人民檢察院及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http://www.nbjindi.com 2020-09-13 10:27 來源: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
關于報考2020年人民檢察院公務員及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崗位考生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青海省2020年公開考錄公務員公告》和《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考錄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公告》要求,現將報考青海省檢察機關公務員及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考生資格復審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資格復審時間為9月14日至9月22日(節(jié)假日除外)。資格復審后,需要遞補的,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9月28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愿放棄。
2.資格復審地址: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A113辦公室(西寧市城西區(qū)五四西路17號)。
3.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從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一式兩份),同時提供準考證、戶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可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退役士兵人員)、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法律類專業(yè)考生攜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要求具備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需攜帶原單位合同復印件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
4.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等職位的“四類”人員需提供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證明材料;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出具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計劃)由共青團省委出具證明材料。
希望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積極主動配合做好資格復審工作,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交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不得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聯系電話:0971—6328564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