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寧夏師范學院招聘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啟事
寧夏師范學院關于2022年公開招聘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的啟事
為做好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有關制度,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1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專業(yè)匹配、人崗相適原則
二、招聘崗位
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寧夏師范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寧夏師范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啟事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http://www.nxnu.edu.cn/)、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能夠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年齡為本科30周歲以下 (1991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碩士為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2022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7.符合《寧夏師范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要求;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情形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在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6.定向培養(yǎng)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yǎng)學習的;
7.高等院校2022年7月31日后仍在讀的全日制學生;
8.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9.新招聘(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10.現役軍人;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12.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7月2日8:00—7月6日18:00。
(二)報名方式
掃描附件2中二維碼,按照要求如實填寫信息。
(三)其他
考慮到當前疫情情況,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者應在以上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具體以報名信息上傳時間為準。
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同時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五、資格初審
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對應聘者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打電話或發(fā)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反饋初審結果。
六、資格復審
(一)時間:2022年7月11日9:00-18:00,地點為寧夏師范學院辦公樓521室。
(二)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學校將成立招聘監(jiān)督工作組,全程監(jiān)督。凡發(fā)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或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應聘者在資格復審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本科及研究生)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電子學歷認證報告打印版、兩張一寸照片,留學人員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資格復審時要填寫《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招聘單位各留存一份。
(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上公示。
七、考核辦法
考核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所有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行筆試,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監(jiān)督工作組全程監(jiān)督。
2.筆試時間:2022年7月12日上午,地點:寧夏師范學院古雁校區(qū)理工樓。
3.筆試主要考核綜合基礎知識和文字(含維吾爾語)表達能力等。請應聘者自行準備好黑色碳素筆等考試用品。筆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二)面試
1.面試時間:2022年7月13日 8:00-18:00,面試地點:寧夏師范學院理工樓。
2.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3:1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取消招聘資格。
3.面試內容及方式:實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時間為20分鐘,以現場回答問題方式重點考核應聘者的職業(yè)責任感、敬業(yè)精神、競爭意識、應變能力、團隊意識、舉止儀表、知識素養(yǎng)和維吾爾語等。
(三)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同一崗位出現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也相同時,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四)參加現場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成績等信息均通過寧夏師范學院網站(www.nxnu.edu.cn)公布。
八、體檢
(一)體檢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監(jiān)督工作組對體檢工作全程監(jiān)督。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我校同意,可以申請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應聘者申請復檢的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九、考察
(一)對列入考察對象的人員,由寧夏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考察。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察中發(fā)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不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進入事業(yè)單位工作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guī)予以處理(在本啟事發(fā)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上一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書面確認的,可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四)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延長30日。
十、公示及聘用
(一)根據考核、考察、體檢結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在寧夏師范學院官網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招聘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由我校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十一、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fā)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十二、相關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下進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啟事未盡事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招聘資格審查、面試、打分和分數管理等環(huán)節(jié),將在監(jiān)督工作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四)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相關工作人員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六)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七)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八)根據疫情發(fā)展情況,按最新的政策執(zhí)行,具體要求見附件4《寧夏師范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疫情防控考生須知》。
(九)未盡事宜,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三、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寧夏固原市原州區(qū)學院路寧夏師范學院人事處
郵政編碼:756099
聯(lián) 系 人:張老師、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954-2079445、2665838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954-2079653、2079446
聯(lián)系郵箱:nxsfxyrsc@nxnu.edu.cn
寧夏師范學院
2022年6月25日
附件1:寧夏師范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
附件2:報名表二維碼
附件3: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doc
附件4:寧夏師范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疫情防控考生須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