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寧夏西吉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2019年寧夏西吉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就2019年西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從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由同一報考崗位且筆試成績在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19年7月4日(9:00-12:00;3:00-6:30),在西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西側。
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主要復查審核擬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高等教育學歷網上查詢結果(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報考崗位要求具有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正式在編的考生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3、報考“三項目”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人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有關材料:
“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和服務地縣(市)區(qū)項目主管部門(教育局、衛(wèi)生局、農牧局、扶貧辦)關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西部計劃志愿者”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自治區(qū)項目的“志愿者”憑自治區(qū)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大學生村官”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服務地區(qū)(市)縣黨委組織部關于本人身份、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4、“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關退伍證、所屬區(qū)(市、縣)人民武裝部出具的參軍入伍證明等。
5、加分證明材料: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qū)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少數民族考生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核對民族加分。
6、考生須下載填寫《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附件1),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當天使用。
四、注意事項
1、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相關證明,相關證明須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一致;相關證明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不一致的,以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為準。請考生如實填寫,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2、以上所有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中:身份證復印正反面;戶口簿復印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請考生務必提前自行準備好。
3、在資格復審結束前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4、資格復審時,若考生自行放棄,需提供紙質放棄聲明,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給審核人員留存,以備之后所需。
5、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及之后各環(huán)節(jié)的公示將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xxj.gov.cn/)和西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請考生隨時關注網站和公眾號并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為便于聯(lián)系管理,請考生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各位考生在收到電話或短信通知后應積極配合,及時回復。
6、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發(fā)現有不符合崗位條件者,取消該考生的面試資格??忌缬挟愖h,可在資格復審期間提出書面申訴。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咨詢電話:0954-3013703
附件: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
西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