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夏利通區(qū)公安分局選聘公告
2017年寧夏利通區(qū)公安分局面向事業(yè)單位選聘劃轉警務人員15名公告
根據自治區(qū)黨委、政府統一安排部署,為有效解決公安機關基層一線警力不足的問題,市委、政府決定,從市直及利通區(qū)有關事業(yè)單位中連人帶編選聘劃轉15名事業(yè)編制人員到市公安局利通區(qū)分局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聘數量和對象
選聘數量:共15個名額,其中女性1名。
人員身份:在市直、利通區(qū)范圍內,除教育、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以外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在職在編的管理崗位或專業(yè)技術崗位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和資格
1.政治堅定,道德品質好,具有較強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勤奮敬業(yè),遵紀守法,現實表現好;
2.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9月30日前已畢業(yè)且取得學歷)。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0日至1999年7月30日期間出生);
4.身高:男不低于1.65cm以上,女不低于1.60cm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聘:
1.尚在試用期的;
2.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不符合選聘對象資格條件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
2.報名地點:吳忠市公安局政治部621辦公室。聯系人:王靈軍、董小樂,聯系電話:2126537。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選聘劃轉證明(加蓋公章)、本人當年度的工資變動審批表(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選聘劃轉警務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
(二)資格審查
1.目測。目測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在受理報名時進行。目測的主要內容是:擬選聘劃轉人員的身高是否符合選聘要求、體形是否端正、身體外觀有無明顯疾病特征、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有無紋身或疤痕、有無肢體功能障礙等。
2.核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公安局,對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查后,將人員信息報市編辦對是否在編、占編性質、身份類別等進行審核確認。
(三)體能測試
由自治區(qū)公安廳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共3個項目:1000米(女性測8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仰臥起坐備考);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四)考察、政審
對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從德才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直系親屬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進行認真考察、政審。
(五)身體檢查
體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由自治區(qū)公安廳統一組織實施,自治區(qū)紀委派駐公安廳紀檢組全程監(jiān)督,出現體檢不合格情況,有遞補人選的遞補體檢。
(六)劃轉人事關系
擬選聘人員名單確定后,上報自治區(qū)公安廳匯總,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編辦備案審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最終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流動轉聘手續(xù),納入公安機關成立的“社區(qū)警務管理中心”,并確定崗位及待遇。
四、選聘領導小組
組 長: 王小平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 王永福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鄧冀寧 市編辦主任
熊 焰 市公安局政委
成 員: 馬曉波 市人社局副局長
聶俊峰 市編辦副主任
馬學平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杜擁軍 市人社局人力資源科科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具體負責組織報名、考察審查、協調推進、辦理選聘劃轉手續(xù)等工作。
五、相關要求
本次公開選聘劃轉警務工作人員是自治區(qū)統一安排部署,時間緊、涉及面廣、關注度高,請各部門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及時通知所屬事業(yè)單位,幫助做好宣傳工作,支持符合條件人員報名參與選聘。
吳忠市公安局 吳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