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巴彥烏蘭移民新址污水處理站招聘12人簡章
扎賚特旗巴彥烏蘭移民新址污水處理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全面提升扎賚特旗污水處理能力水平,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污水處理行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根據工作需要,扎賚特旗華清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委托興安盟晉浩人力資源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扎賚特旗巴彥烏蘭移民新址污水處理站工作人員。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崗位12人,工作地點為扎賚特旗巴彥烏蘭移民新址污水處理站。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生源地為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或戶籍地為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夠承擔一定的體力勞動;
6.服從管理,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工作認真負責,能夠服從公司項目調整與調動,具有較強的執(zhí)行力;
7.能夠接受倒班制(白班和夜班,三班倒),上一周休一周。
(二)崗位職責
1.通過培訓能夠熟悉設備原理、懂操作、會維修;具備故障判斷能力和豐富處理經驗;
2.按照設備運行規(guī)程,正確操作設備,確保設備安全;按照規(guī)定格式、要求填寫設備運行記錄,以確保數據正確性;
3.按照污水處理管理流程、制度開展日常工作;負責污水處理日常數據申報、日常使用及管理工作;
4.按照作業(yè)計劃對設備進行日常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對設備進行常規(guī)、特殊性巡視,并做好巡視記錄,出現異常及時上報,以消除設備隱患;
5.站區(qū)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
6.遵守作業(yè)指導書中規(guī)定安全注意事項、遵守法律法規(guī)要求;
7.退役軍人及有污水處理專業(yè)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考慮。
(三)學歷條件
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四)年齡條件
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1976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出生時間以管檔機構認定為準。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違法被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紀律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按照有關規(guī)定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公務員和事業(yè)編制人員在試用期、服務期內的;
9.有關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和要求
報名采取線上(微信)報名方式,微信號13948208546
3.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材料:
(1)應聘者填寫《報名登記表》電子版1份,并附本人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電子版1張。
(2)居民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掃面件、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掃描件;(以word形式)
(3)畢業(yè)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其他能證明符合招聘條件的書面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海外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發(fā)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word形式)。
4.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初審工作同時進行,由興安盟晉浩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會同扎賚特旗華清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共同負責。應聘人員應具備所要求的相關條件,扎賚特旗華清水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對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二)面試及相關要求
1.參加面試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24時身份證、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否則不允許參加面試??忌F場抽簽,以抽簽號確定面試順序。
2.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合格以上者,按照總分排名順序進入招聘程序的下一環(huán)節(jié)。
3.面試時間:以最后通知為準。
五、體檢與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實際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體檢,因個人原因未按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者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
2.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實情況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醫(yī)生與被體檢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以回避。
(二)考察
1.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2.考察工作在體檢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應聘者個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體檢和考察有不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總成績順延補充。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興安盟晉浩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滿(試用期兩個月)后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二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結束后,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繼續(xù)簽訂續(xù)聘合同。
(三)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四)被聘用人員與扎賚特旗華清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七、薪酬待遇
入職后巴彥烏蘭移民新址污水處理站工作人員月薪3000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guī)定,為從業(yè)人員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個人承擔)。
八、紀律和監(jiān)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二)應聘者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如發(fā)現應聘者與招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在招聘工作過程中出現相關問題,由興安盟晉浩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工作。
九、其他事項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請應聘人員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流動。
(二)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將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官方網站、興安盟晉浩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咨詢電話:1559897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