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區(qū)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126人簡章
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簡章
根據(jù)新城區(qū)實際用人需求,經區(qū)委區(qū)政府會議研究決定,擇優(yōu)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126名,現(xiàn)將本次選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選聘計劃
擬擇優(yōu)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126名。詳情請閱讀《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選聘崗位表》,見附件)。
二、選聘范圍
參加“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tǒng)2021年公開招聘教職工考試”中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進入面試并取得有效面試成績且未被呼和浩特市其他地區(qū)(原報考崗位)錄取為正式編制教師的報考人員。
三、選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tǒng)2021年公開招聘教職工考試”中面試有效成績達到60分(含)以上;
2.在“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tǒng)2021年公開招聘教職工考試”中未被呼和浩特市其他地區(qū)(原報考崗位)錄取為正式編制教師;
3.符合《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tǒng)2021年公開招聘教職工簡章》崗位條件;
4.報考崗位與“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tǒng)2021年公開招聘教職工考試”報考崗位須一致(無崗位類型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4.2022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研究生。
5.呼和浩特市地區(qū)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教職工。
6.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曾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8.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
報名一律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進行。報名網(wǎng)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hhpta.org.cn)。
報名時間:
2021年8月23日9時-8月24日17時。
1.報名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為避免網(wǎng)絡擁堵,請報名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
2.報名時,報名人員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點擊“已閱讀,并同意”,視為報名人員已簽署《誠信承諾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
3.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簡章》和《選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人員須對網(wǎng)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4.報名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選報崗位須與“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tǒng)2021年公開招聘教職工考試”報考崗位一致, 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選報單位、選報崗位、是否服從調劑等信息。
5.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資格審核通過后將無法修改。
6.報名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要在整個選聘過程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二)報名資格的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人員在報名人員提交審核后的1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核的人員,應及時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報名人員補充或說明。
資格初審時間:
2021年8月23日9時—8月25日12時。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報名人員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確認報名成功后請在報名網(wǎng)站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后期使用(請報名人員務必及時下載后保存,如其他環(huán)節(jié)需要提供《報名登記表》,但因報名人員個人原因未能及時下載打印,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報名登記表》打印時間:
2021年8月23日9時—8月25日17時。
受疫情影響,請報名人員非必要盡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qū);減少出行、聚集等有傳染風險的活動。隨時關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通知、通告、公告,并嚴格按要求執(zhí)行。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導致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承擔。
(四) 同一崗位選聘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比例應達到1︰1。
1.滿足選聘條件的報名人員,根據(jù)用人單位崗位報名人數(shù),以“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tǒng)2021年公開招聘教職工考試”加權后考試總成績進行排位,按照同一崗位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選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名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以面試總成績高低排序;面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面試方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如選聘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名且審核通過人數(shù)達到1︰1及以上比例的崗位在資格審核后其他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通過、放棄等情況,可依次遞補。
3.報名時間截止后,用人單位如出現(xiàn)某一崗位實際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崗位計劃數(shù)時,則從報考其他用人單位相同崗位未進入資格復審且服從調劑的報名人員中,按照加權后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選,具體調劑單位由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五、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報名人員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8月26日9時—8月27日17時。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原報考崗位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
(4)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籍在線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至少3個月有效);
(5)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名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原崗位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隱瞞2022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一律取消資格。
4.對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照加權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通知遞補的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5.資格復審合格的,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
六、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1.體檢工作由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并指定體檢醫(yī)院。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
2.本次選聘工作為用人單位急需崗位選聘,報名人員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或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所有體檢項目的,一律取消資格并依次遞補。
3.報名人員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4.報名人員對當日、當場不能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復檢申請。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己税凑盏虏偶?zhèn)涞臉藴剩鶕?jù)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xiàn)實表現(xiàn)、個人誠信、報名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報名人員考核不合格,經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被考核對象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2.報名人員體檢結果合格的,應從接到體檢結論起20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特殊情況,經報名人員申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提交材料的時間可適當放寬。未經允許且不能按時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1.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報名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按照程序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2021年應屆畢業(yè)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不能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聘用手續(xù)辦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崗位依次遞補;
(3)對與事業(y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2.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紀律和監(jiān)督
選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選聘工作人員和報名人員在本次選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九、合同簽訂及工資薪酬
1.本次所選聘教師為編制外合同制教師,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編制外合同制教師的工資薪酬,參照用人單位同等條件工作人員的現(xiàn)行標準執(zhí)行。
3.編制外合同制教師管理按照《中共新城區(qū)委員會辦公室、 新城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新城區(qū)編外合同之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新黨辦通〔2021〕6號)執(zhí)行。
十、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名人員的誠信意識,確保本次選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名人員在報名前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
1. 本次選聘工作期間有關信息發(fā)布、結果公布等事宜,將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wǎng)站查詢。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信息網(wǎng)發(fā)布相關公告,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請報名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流動。
3.政策咨詢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471-6218495
網(wǎng)報技術支持電話:(0471)3389632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1-6218600
以上咨詢電話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請于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撥打。
本簡章由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小學
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1年8月20日
附件:新城區(qū)2021年選聘編制外合同制教師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