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nèi)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縣公安局招聘輔警50人簡章
清水河縣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jù)社會治安形勢發(fā)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清水河縣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職責
本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主要承擔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工作,計劃招聘50名(男性47名、女性3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愿從事輔警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能夠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規(guī)定;
3.具有清水河縣戶籍(2020年7月1日前取得)。原籍屬清水河縣,因求學等原因將戶籍遷往異地,現(xiàn)居住地為清水河縣,可以參加此次報考;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放寬到高中學歷;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取得截止時間2020年9月1日前;
5. 要求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200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三十周歲以下(198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6.身體健康、反應機敏、五官端正、無殘疾、無斜視、無色盲、無重聽、無口吃、無紋身、無精神類疾病、無傳染病史和心腦疾??;
7.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視力不低于4.5。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全日制學生;
3.受過刑事處罰、曾被行政拘留、有吸毒史的、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5.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確定聘用等步驟進行,其中招聘公告等其他有關事宜均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hhpta.org.cn)發(fā)布。
(一)報名
1.報名一律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進行。報名網(wǎng)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hhpta.org.cn)。
2.報名時間:2020年8月31日9時——2020年9月2日17時。
3.報考人員須用本人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在網(wǎng)上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限200字以內(nèi))時須從初中時填起,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jīng)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jīng)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報考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修改信息。
5.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并對在網(wǎng)上填寫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填寫材料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聘用等處理。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由縣公安局負責。資格審核人員在報考人員網(wǎng)上報名后1日內(nèi)(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在審查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如因填報信息不全導致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補充完善信息;
2.資格審核時間:2020年8月31日9時——2020年9月3日12時。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者應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報名成功。未完成繳費者視為報名不成功。
2.報考費為70元/人。交費后,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繳費截止時間2020年9月3日17: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免收考務費,2020年高校畢業(yè)生減半收取考務費。符合減免條件的人員,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進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民政、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2020年畢業(yè)生憑其學生證,還需攜帶《減免報考費申請表》(請考生登陸網(wǎng)站首頁-表格下載自行打印http://www.hhpta.org.cn)、身份證、準考證在2020年9月21日-9月23日到清水河縣公安局324辦公室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減免費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通過考生支付渠道自動將報考費退回報考人員。對于考試缺考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四)開考比例
1. 實際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應達到3 :1以上,方可開考,并在報名網(wǎng)站及時公布。實際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由清水河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diào)整招聘計劃。
2. 2020年9月16日9時——2020年9月19日9 時,報名成功的人員需登陸報名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1.筆試委托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組織。
2.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應具備的知識水平和基本能力。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僅提供漢文試卷,考生必須使用漢文答題。
3.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考試成績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因個人錯填、漏填民族信息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六)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按照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總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并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工作由縣公安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事宜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公布。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學信網(wǎng)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2份(要求必須為電子打印版),退役士兵及復轉軍人須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學歷須持所在院校證明<寫明學歷證書取得時間>)、與行政事業(yè)單位或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nèi)須持行政事業(yè)單位或企業(yè)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各項復印材料,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有加分情形的,需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告知錄用單位。
4.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證明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七)體能測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項目進行,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在報名網(wǎng)站進行公告。
2.體能測試由清水河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須攜帶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的《報名登記表》,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有效期內(nèi)臨時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
3.對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報考人員或因懷孕、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體能測試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資格復審合格后參加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能測試屬于劇烈運動,因身體等原因無法堅持體能測試的,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肝功能異常等疾病的,以及處于妊娠期等不適合劇烈運動的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確保自身安全;在體能測試中,報考人員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應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終止體能測試;如堅持參加體能測試發(fā)生意外,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5.體能測試結果在報名網(wǎng)站上公布。
(八)面試
1.按照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合格、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面試比例,由清水河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diào)整面試比例。
2.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必須用漢語回答,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4.考試總成績計算??荚嚳偝煽?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荚嚦煽儽A粜?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
5.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九)體檢、政審、考察
體檢、政審和考察由清水河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政審參照錄用人民警察政審標準進行,由報考人員戶籍地派出所和縣公安局情報中心出具,簽署政審意見、加蓋公章。體檢與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對體檢、政審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煊煽h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等。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政審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如擬聘人員自動放棄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間如出現(xiàn)舉報等問題情況,經(jīng)清水河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不符合聘用資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考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diào)整,請考生隨時關注呼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相關公告。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薪酬由縣財政全額保障。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執(zhí)行。
縣紀委監(jiān)委監(jiān)督電話:0471-7912738
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0471-7912023
六、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從報名開始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二)報考人員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接收有關事宜的通知。若因報考人員聯(lián)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公開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進行全程監(jiān)督。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為本次招聘工作專用網(wǎng)站,有關考試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環(huán)節(jié)入圍名單,均通過上述網(wǎng)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471-3907213
網(wǎng)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471-3389632
本簡章由清水河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清水河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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