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輔警招聘15人公告
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輔警招聘公告
根據(jù)葫蘆島市公安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輔警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輔警工作人員,共招聘15人(男性7人、女性8人),詳見《葫蘆島公安機關招聘輔警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政治堅定、作風正派、吃苦耐勞、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服從工作安排;
(三)有正義感,能夠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四)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含應屆畢業(yè)生);
(五)戶籍所在地為龍港區(qū)、連山區(qū)常住戶口;
(六)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女性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計算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七)身心健康,身體勻稱,五官端正,無口吃、無重聽,頭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身體協(xié)調(diào),無大面積瘢痕,無紋身,矯正視力5.0以上,無各種疾病,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的,給予筆試成績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2、有計算機二級證書的加3分,有計算機三級證書的加5分,有計算機四級證書的加8分。
3、有同時符合兩項加分條件的,加單項最高分。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本次招聘的輔警人員輔助公安民警開展有關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職權,由龍港公安分局統(tǒng)一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上崗資格。
2、招聘的輔警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管理方式,由龍港公安分局安排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在龍港公安分局統(tǒng)一領導下,由其所在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聯(lián)合進行,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經(jīng)教育仍無明顯改變的,以及連續(xù)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3、招聘的輔警人員工資標準為2000元/月(含個人交納保險部分),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五險,自行解決住宿。
四、招聘流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在龍港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時間為: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
(二)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審查通過人員發(fā)放準考證(發(fā)放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1日(每天9:00至16:00)。
2、報名地點: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門衛(wèi)值班室(葫蘆島市龍港區(qū)海飛路12號)。
3、報名需提交的證件材料:
(1)《葫蘆島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人員報名表》(附后,自行下載)。
(2)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4)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學信網(wǎng)站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個人信用報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證到中國人民銀行辦理)。
(6)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3張。
(7)具備考試加分條件人員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書、證件等證明材料。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評。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計算。體能測評為通過性測評,成績達到合格線即可,分數(shù)不計入總成績。
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內(nèi)容為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shù)1:1.5的比例(男性取11人、女性取12人)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共同進入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對報考人員的職業(yè)素質(zhì)、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標準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等文件執(zhí)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俯臥撐(附《招錄輔警體能測評達標標準》)。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如果總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數(shù)量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相關標準執(zhí)行,統(tǒng)一組織考生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或出現(xiàn)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與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標準進行考察,考察材料由報考人員所在轄區(qū)派出所出具??疾旌细袢藛T名單進行網(wǎng)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六)錄取和聘用
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個人選崗;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結束,經(jīng)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崗。首次簽訂聘用期為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經(jīng)考核合格者續(xù)簽合同,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如出現(xiàn)輔警崗位未招滿的,從其他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并結合本人意愿擇優(yōu)調(diào)劑聘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1、資格審查貫徹招聘考試全過程,報考人員確保提供的證件和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聘用資格的,一經(jīng)查出,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生確保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體檢和不按期報到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有違法行為的工作人員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張鳳娟
咨詢電話:13998910066
葫蘆島市公安局
葫蘆島市龍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