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公務員考試“同意報考證明”難住“考公族”
原標題:遼寧公務員考試一紙“同意報考證明”難住“考公族”
由于怕被原單位拒絕或萬一考試失敗在原單位不好混,很多人選擇放棄
近日,遼寧2016年公務員招錄公告發(fā)布。今年,遼寧錄用公務員的人數比往年大大縮減,競爭將更為激烈。昨日,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在沈陽一家公務員考試培訓機構主辦的“2016年遼寧省公務員考試深度解析會”上了解到,不少報考公務員進入面試階段的在職人員,在單位開“同意報考證明”這件事上很苦惱,不知該如何處理。
一紙證明讓面試生左右為難
“直接找單位開同意報考證明,一是擔心被拒絕錯過了面試機會,二是擔心如果面試不能通過,以后在單位不好混?!?/p>
這是記者在網上看到的在職人員考公務員討論得最多的熱點問題。根據報考公務員的規(guī)定,在面試前,凡進入到這一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均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資料,以便讓招錄單位對考生進行嚴謹的資格審查。
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提供了規(guī)范的“同意報考證明”格式供考生下載。全紙證明僅百余字,只需要考生按格式打印出來后,讓單位蓋上公章即可。不過,就是這個章,讓很多考生犯難了。
擔心失去原工作放棄面試
在職人員考公務員確實存在著一定的風險,主要是通過筆試進入面試階段,有的用人單位需要原單位開個“同意報考證明”,因為原單位沒有義務必須給考公務員的員工開這個證明,所以這個文字證明就難住了很多面試者。
趙鈺說,通常情況下,面對員工的這個請求,單位領導有三種做法:支持,給開證明;反對,堅決不給開證明;給開證明,但是無論考上考不上不許再回來上班。因為存在后兩種情況,一些在職人員選擇了保守的做法,放棄公務員面試,繼續(xù)留在原單位。
前年,小趙參加了公務員招錄考試。小趙的原單位效益不差,公積金和年終獎都很好,而且他的勞動合同還有兩年才到期。他想“如果找領導去開同意報考證明,單位肯定不給開。就算開了,萬一沒面試上,回來后估計也不好混了”。而且最關鍵的是,小趙的原單位正準備裁員,如果這個時候單位知道他已經去考公務員,這份工作就算是徹徹底底地丟了。左思右想之后,小趙最終沒敢找領導開這個證明。
小王為了開這個證明請領導吃了頓飯,席間小心翼翼地說了這個請求,但領導當時臉色就變了,說分公司開不了,必須到位于外省的總公司開。沒隔多久,領導就以“減輕工作壓力”為由,把兩個項目從他手里拿了過去。小王說:“我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證明沒開到,領導也對我不滿了。”
報考公務員前就要溝通
“部分用工企業(yè)老板表示,如果員工在報名之前就跟單位溝通的話,會協(xié)助其開這個證明;但如果先斬后奏,心里終歸不舒服,可能不會開證明?!壁w鈺說。
“不是刻意為難,只是不想被瞞,這是很多用人單位共同的心聲?!壁w鈺建議,如果本身有工作,就要去做一個衡量,自己對考取公務員有多大把握。如果確定想考,在準備筆試之前就要和原單位領導打招呼。這不是一件小事,要了解單位領導的性格,是直來直去,還是含蓄委婉……不同性格的領導要采用不同的溝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