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面向國內重點高校定向招錄選調生公告
吉林省2019年面向國內重點高校定向招錄高層次選調生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黨政領導班子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yè)化執(zhí)政骨干隊伍,推動吉林新一輪振興發(fā)展,吉林省決定2019年面向國內重點高校定向招錄一批高層次選調生?,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2019年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往屆畢業(yè)留校從事教學、科研、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管理的在編教職工也可參加選調。
二、選調單位
詳見《吉林省2019年選調單位一覽表》。
三、選調條件
招錄的選調生除具備《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的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能夠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堅決維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
2.品學兼優(yōu),誠實守信,吃苦耐勞,甘于奉獻,身心健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好的綜合素質和培養(yǎng)潛質。
3.博士研究生一般為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為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第一學歷應為“雙一流”建設高?;蛟?85”“211”工程建設高校畢業(yè)。
5.在滿足上述條件基礎上,還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②在選調范圍高校就讀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含學校認可的學生社團干部);③在選調范圍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院系級及以上優(yōu)秀學生等榮譽;④具有參軍入伍經歷。
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參加選調。
四、選調政策
1.單列“吉林省委組織部高層次選調生專項編”,編制和職務由省委組織部單獨管理。
2.新錄用選調生安排掛職擔任鄉(xiāng)鎮(zhèn)黨政副職2年,重點向貧困縣(市、區(qū))傾斜,期間到村工作時間不少于1年。選調生在村工作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職責。
3.博士選調生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任職定級為副處級干部,2年鍛煉期滿后,安排掛職或擔任縣(市、區(qū))政府副職;不足2年工作經歷的定為正科級干部,2年鍛煉期滿后晉升為副處級干部,安排掛職或擔任縣(市、區(qū))政府副職。
碩士選調生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任職定級為正科級干部,2年鍛煉期滿后,安排掛職或擔任鄉(xiāng)鎮(zhèn)黨政副職;不足2年工作經歷的任職定級為副科級干部,2年鍛煉期滿后晉升為正科級干部,安排掛職或擔任鄉(xiāng)鎮(zhèn)黨政副職。
選調生2年鍛煉期滿后,根據本人意愿,也可通過多向選擇回省直機關工作,或到省內高校、科研院所、重點企業(yè)工作。
4.錄用后,實行跟蹤管理培養(yǎng),安排跟所在單位主要領導“跟班”學習半年以上,選調生鍛煉期間參與所在單位年度考核,對鍛煉期內連續(xù)評為優(yōu)秀的,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提拔使用。
5.給予安家補助,標準為博士選調生每人10萬元、碩士選調生每人8萬元,分三年發(fā)放到位,免征個人所得稅。選調生工作不滿三年離開我省的,不再發(fā)放剩余安家補助,已發(fā)放的補助不予收回。
6.代償助學貸款利息和本金。
7.由選調生工作地提供周轉住房。
8.免除報名、體檢、培訓等費用。
9.對于不能如期畢業(yè)的擬錄用人選,保留其錄用資格至2019年12月31日。
五、選調程序
1.推薦人選。報名人員填寫《吉林省2019年定向招錄高層次選調生推薦表》,由所在院系黨組織和學校就業(yè)工作部門審核決定是否推薦并加蓋公章。推薦人選須同意服從組織分配。
2.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人員于11月19日將《吉林省2019年定向招錄高層次選調生推薦表》(紙質版及電子版)交我部駐校工作組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于2018年11月20日8時30分至11月21日14時,通過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ww.jlgwyks.cn)報名,每個考生只可填報1個志愿。資格審查將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填報信息不實或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3.考試。考試分面試、面談兩個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面試得分80分以上的人選列為擬選調人選;面試得分60分以下的人選,不列入選調范圍;面試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人選,將根據實際情況綜合考量、擇優(yōu)選調。面談重點了解考察考生德才表現(xiàn)和綜合素質。
4.簽約。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及面談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如未通過體檢、考察和公示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予以解約。
5.體檢。12月上旬組織實施體檢,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考察和公示。著重考察擬選調人選的政治表現(xiàn)、學業(yè)成績、獎勵處分等情況。同時,通過各高校校園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7.錄用審批。2019年,待擬選調人員正式畢業(yè)后,集中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
政策咨詢電話:0431—82739600。
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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