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2024年湖北省法學會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nbjindi.com 2024-04-16 13:03 來源: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
湖北省法學會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 | 2024年4月15日(周一)至2024年4月17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
武漢市武昌水果湖路268號(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qū)水果湖惠明路省委大院內),省法學會302辦公室 公交站點: 洪山路桃山村、惠明路洪山禮堂,公交線路:343、402 |
職位取消、 合并、核減情況 |
無 |
考生須提供的 資料 |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核查學歷學位。尚未發(fā)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2.報考招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及退役士兵等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廳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3.留學回國人員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
其他事項 |
1.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2.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資格復審期間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4.專業(yè)測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工作安排請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和各地指定網(wǎng)站發(fā)布信息。 |
聯(lián)系電話 | 027-87235211 |
附件:湖北省法學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 |
湖北省法學會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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