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2024年河北邯鄲考區(qū)公務員考試證件審核公告
http://www.nbjindi.com 2024-04-11 09:24 來源: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北省2024年度公務員錄用四級聯(lián)考邯鄲考區(qū)證件審核有關事項的公告
現將2024年度邯鄲考區(qū)證件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
2024年4月12日-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地點
邯鄲市人力資源市場產業(yè)園2樓
地址:邯鄲市世紀大街與誠信路交叉口東北角
乘車路線:市內乘公交9路、19路、68路到第四中學站下車北行200米。
三、證件審核安排
具體審核安排見附表。
4月12日至14日均受理各職位考生的證件審核,因參加證件審核人數較多,為提高審核工作效率,減少排隊等候時間,請考生原則上按證件審核安排時間參加審核,避免因補充材料不及時影響審核結果。
四、證件審核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需本人到場進行證件審核,仔細閱讀四級聯(lián)考公告中證件審核的有關內容,按照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能夠證明自己符合條件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戶籍材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戶籍地報名的考生,需提供親屬戶口本和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如結婚證等);以高考生源地報名的考生需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因升學而辦理戶籍遷出的材料(存根)或高中畢業(yè)證。
2.考生提供的《河北省2024年度公務員錄用四級聯(lián)考邯鄲考區(qū)證件審核表》需本人手寫簽名。
3.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填寫本人信息的《2024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和學校證明(均加蓋學校公章)。如學校實行就業(yè)協(xié)議書網簽的需提供網簽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尚未取得認證的,須書面承諾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5.報考職位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需提供《退役證》。
6.報考職位要求“縣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人員”的,需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社)、編制部門出具的證明(加蓋公章)。
7.報考職位要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要在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內,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服務地共青團委出具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3)“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服務地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8.報考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需提供黨員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委或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9.報考職位要求會計、法律等相關資格證書的,需提供相關證件。
五、有關要求
1.考生進行證件審核時需攜帶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合格后,出具的證明留存原件,其他證件留存復印件。
2.請考生自覺排隊,不得大聲喧嘩,陪同人員不得進入審核場地。
3.發(fā)現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4.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錄資格。
5.證件審核表自行下載填寫,填寫時請認真閱讀填寫說明。
咨詢電話:0310-3111095
附件:
邯鄲考區(qū)證件審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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