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公告
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指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黨建工作指導員公告(1號)
為加強基層黨建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專業(yè)化干部隊伍,根據(jù)《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關于深化基層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8〕295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黨建工作指導員,現(xiàn)將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鄉(xiāng)鎮(zhèn)黨建工作指導員7名,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見附件2《五指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黨建工作指導員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不接受我市在編在崗人員報考。其他市縣在編在崗人員報考的,須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和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1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四)對黨忠誠,理想信念堅定,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基層工作;
(五)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六)應聘人員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2月21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間出生);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公告時間
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7天)。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1日09:00至2021年12月27日12:00(7天)。
(二)報名網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569
(三)考生登錄報考系統(tǒng)填寫信息并報名,資格初審需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大小不超過2MB):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圖片,jpg格式);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證件照片(電子版,jpg格式);
3.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jpg格式);
4.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載的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
5.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書面證明(加蓋公章);
6.戶口簿(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合并成一張圖片);
7.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人員、定向生、委培生應聘時應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8.《五指山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下載附表1),填寫完整并本人簽名貼照片上傳圖片。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考生根據(jù)個人情況報考招聘崗位,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因不符合崗位要求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考試及應聘資格。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xù)。對偽造、涂改(變造)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公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要達到1:2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1年12月27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統(tǒng)將于2021年12月27日17時準時關閉,2021年12月27日12時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且在2021年12月27日12時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名單通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網、五指山黨建網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招聘網等門戶網站公布。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的,屆時登錄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和考試相關事宜,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網、五指山黨建網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招聘網等門戶網站,并保持電話暢通。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五指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黨建工作指導員的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黨建工作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網、五指山黨建網、海南自由貿易港招聘網等網站公布。根據(jù)筆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
(二)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面試前須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1.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書面證明(加蓋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合并成一張圖片);
3.學歷(學位)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
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5.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6.考生本人關于未違反計劃生育的書面承諾;
7.考生本人關于無犯罪記錄和無違規(guī)違紀的書面承諾;
8.《五指山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齊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自愿放棄的,取消面試資格。因以上情形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試
1.面試人選: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范圍末位人選筆試成績同分的考生,同時進入面試范圍,面試人員名單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網、五指山黨建網、海南自由貿易港招聘網等網站公布。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達到或超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將于面試前3天向社會公布。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3.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4.面試時間及地點: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網、五指山黨建網、海南自由貿易港招聘網等網站通知為準。
5.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進入考場。
6.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網、五指山黨建網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招聘網等網站公布。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四)考試成績
公開招聘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各部分成績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分數(shù)高者排名靠前;筆試和面試分數(shù)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體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網、五指山黨建網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招聘網等網站公布。
(二)考察
招聘領導小組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進行,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察人選檔案進行審查(含黨員檔案等)。因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棄聲明書,聲明書中應明確放棄的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由本人簽名。
八、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網、五指山黨建網、海南自由貿易港招聘網等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資格或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間,對反映影響聘用情況進行核查,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維護應聘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逾期舉報不再受理。
九、聘用
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結果確定聘用人選,報市委市政府批準后,列入五指山市財政全額預算撥款事業(yè)編制管理,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在我市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十、有關問題說明
(一)筆試、面試命題及評卷由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具有考務資質的機構命題及評卷;報名資格審查、體檢、考察、聘用人員檔案審核及相關聘用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筆試、面試相關考務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具有考務資質的機構開展工作。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黨建工作指導員工作領導小組無關。
(三)具體時間和其他相關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網、五指山黨建網、海南自由貿易港招聘網等網站公告為準。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接受市紀委監(jiān)委監(jiān)督,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二)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凡與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文秘、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在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報名咨詢:0898-86624490
(五)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98-86622031,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6738761、66755323
(報名期間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五指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黨建工作指導員崗位表
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