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聚四方萬寧市黨群機關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2018年海南聚四方萬寧市黨群機關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公務員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告,已在南海先鋒網(wǎng)(海南黨建網(wǎng))網(wǎng)站上發(fā)布。為做好萬寧市黨群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的對象,是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招錄名額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錄名額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范圍內(nèi)的人員。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選;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9年1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地點:萬寧市黨政綜合辦公大樓市委組織部干部科703室(海南省萬寧市萬城鎮(zhèn)紅專中街)。
三、資格復審內(nèi)容
1.身份證、準考證和《海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
2.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查詢結果;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出具學校的證明)。
3.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4.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除需提供《招錄公告》、《招錄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
5.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報考人員本人,復印件由市委組織部留存。
四、其它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相關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
2.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一時不能提供書面申請材料原件的,可先傳真后郵寄原件。
3.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咨詢電話:0898-62236830 62236830(傳真)
中共萬寧市委組織部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