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澄邁縣行政機關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2018年澄邁縣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報考人員:
按照省人社廳的安排部署,我局將對入圍面試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的對象為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招考名額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考名額在9人以下(含9人)的按1:3的比例確定]范圍內(nèi)的人員。經(jīng)資格復審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選;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8年7月2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澄邁縣就業(yè)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澄邁縣金江鎮(zhèn)金馬大道四橫東路)五樓培訓室。
四、資格復審內(nèi)容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2018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公告》第四項“資格復審”的規(guī)定,提供如下相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考生本人,復印件由招考單位留存。
(一)《海南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本人準考證各1份。
(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三)職位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要求的,須提供戶口簿;如戶籍不在海南省系海南省生源的還須提供高考報名登記表或海南省考試局出具的高考成績單。
注:海南省戶籍是指在2018年3月30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屬海南省的人員。
(四)學歷學位。須提供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出具學校準予畢業(yè)的相關證明(落款時間在2018年3月29日前);往屆畢業(yè)生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查詢學歷并打印帶二維碼和照片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注:職位未要求學位的如有學位證書請一并提交學位證(復印件),便于錄用后統(tǒng)一存入檔案。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需提供中共黨員證或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以及其他有效證明。
2.報考人員為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須提供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落款時間在2018年3月29日前)。
3.報考人員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考人員為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落款時間在2017年3月29日前)。
(六)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相關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
(七)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如一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傳真后再寄原件。
注:證明材料、委托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等須提交原件。
五、資格復審要求
入圍面試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相關材料,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影響資格復審結(jié)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如有問題請務必于7月3日前與工作人員聯(lián)系。
聯(lián) 系 人:周麗敏 陳俊龍
聯(lián)系電話:0898-67616155,0898-67615099(傳真)
附件: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2018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公告》第四項“資格復審”.doc
澄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