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西賀州市基層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28名公告
賀州市基層事業(yè)單位2023年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進人才招聘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qū)有關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精神,有效引導各類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充實基層后備人才隊伍,根據賀州市委組織部與廣西區(qū)內外12所高校簽訂的合作框架協議,并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賀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賀人社發(fā)〔2013〕53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我市基層事業(yè)單位計劃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進人才28名?,F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數量和對象
(一)引進崗位和數量
賀州市所轄八步區(qū)、平桂區(qū)、鐘山縣、富川瑤族自治縣、昭平縣5個縣(區(qū))的基層事業(yè)單位27個用人崗位,計劃招聘28人(詳見附件1)。
(二)引進對象
引進對象為與我市建立“市校合作”關系的12所高校2023年本科畢業(yè)生,包括統招專升本(詳見附件2)。
二、引進條件
(一)應聘的畢業(yè)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品德好,綜合素質較高,組織觀念強,作風正派;
3.在院級以上(含院級)黨團組織中擔任過學生干部,且任職時間在一個學年以上,具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或在校期間獲得過院級以上(含院級)“優(yōu)秀共產黨員”“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等榮譽稱號1次以上;
4.科目不及格的數量不能超過1門;
5.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服從安排,志愿服務基層。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應聘
1.受過校紀處分的;
2.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以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7日—4月3日。
由畢業(yè)生填寫報名表,經所在二級學院及學校出具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后通過發(fā)送郵件方式進行報名,于2023年4月3日前將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發(fā)送到中共賀州市委人才辦郵箱(郵箱:hzsrcb@126.com),報名材料的紙質版郵寄至中共賀州市委人才辦(地址:廣西賀州市賀州大道1號市委、市政府大樓市委人才辦402辦公室)。
報名材料(整理順序):①《賀州市2023年基層事業(yè)單位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進人才報名表》蓋章后的掃描件(詳見附件3);②有效身份證掃描件;③學生證掃描件;④相關榮譽證書掃描件;⑤經教務處蓋章核準的所有課程成績單掃描件;⑥學生干部任職證明掃描件;⑦其他能佐證自身學術水平與綜合能力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一式兩份。
(二)報名資格審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公告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于2023年4月10日前對報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并反饋審查結果。符合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不符合報考的,應說明原因。
(三)開考比例
原則上計劃引進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推薦人數的比例達到1:3才予以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需要開考的,由賀州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確定不開考的職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報考人員在2023年4月14日前改報其他職位。
(四)報名費用
本次基層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考試免收考生報名費。
(五)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分值各100分。
1.面試
時間:2023年5月中上旬
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進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筆試
時間:2023年5月中上旬
筆試采取現場撰寫一篇申論文章的形式進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3.確定見習考核對象
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計劃引進人數與見習考核人數1:1比例確定見習考核對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見習考核對象。
(六)組織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由各縣(區(qū))組織對通過考核的人員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的進行公示。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體檢人員。
(七)見習考核
根據見習考核對象的個人報名意愿、所學專業(yè)和單位實際需求確定見習單位和崗位,組織人員對見習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崗位適配性等進行考核。見習考核對象須服從領導小組辦公室作出的見習單位和崗位安排。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提出并經賀州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實施遞補,依次遞補至參加當天考試人員平均成績(含平均成績)為止,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審批
對擬聘用人選統一在賀州先鋒黨建網和高校就業(yè)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人選。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一)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面試通知書為準,請應聘人員保持手機暢通,不按規(guī)定時間筆試、面試以及體檢、考核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本次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生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三)本公告由賀州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賀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774-5123955,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
監(jiān)督電話:賀州市紀委監(jiān)委駐賀州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0774-5128872。
賀州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進
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賀州市2023年基層事業(yè)單位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進人才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3:賀州市2023年基層事業(yè)單位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進人才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