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
2024年廣東茂名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選調公務員12人公告
http://www.nbjindi.com 2024-09-25 10:36 來源:高州市人民政府
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和規(guī)定,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含市委巡察辦)決定在高州市范圍內開展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含市委巡察辦)一級科員12名。其中,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一級科員10名,市委巡察辦一級科員2名,具體崗位人選由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統(tǒng)一調劑。
二、選調對象
高州市各級黨政機關單位(不含中央、省、茂名駐高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的在編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黨性觀念強,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堅持原則,熱愛紀檢監(jiān)察工作,無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能適應外勤、出差任務,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承受較高強度工作壓力。
4.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9月30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如現任職級高于選調職位職級的,須同意以職位要求的職級轉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轉任后即構成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回避關系的。
2.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
3.受過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者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人員。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錄用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內的,轉任到新單位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址: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干部室(市委2號樓521室),聯(lián)系電話:0668—6610088。
3.報名材料。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紙質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同時將報名材料的電子版及彩色掃描版發(fā)至指定電子郵箱(文件名統(tǒng)一為“姓名+所在單位名稱+手機號碼”),郵箱地址:gzjw6610088@163.com。
(1)《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1),及500字以內的個人簡介材料。
(2)個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近親屬任職情況申報表》一份(詳見附件2)。
(4)本人獨立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fā)表的文稿,或其他能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和實績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獎勵證書等(本項如沒有可不提供)。
(5)本人近期藍色底免冠大一寸彩色電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證號”格式命名,JPG格式,300KB以下)。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及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審核
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的通知考試。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三)筆試
筆試分數占總成績的40%。筆試主要測試黨紀法規(guī)常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取閉卷形式評分,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線由市紀委監(jiān)委統(tǒng)一劃定并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眾網公布。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分數占總成績的60%。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思想政治理論水平、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體檢合格后,即列為考察對象人選。
(六)考察
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成立考察組,按照干部考察的有關規(guī)定,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人事檔案,重點審查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及其政治表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熘邪l(fā)現干部人事檔案或有關材料存疑的,考察對象需積極協(xié)助提供有關資料,由有關單位依法依規(guī)作出認定,自考察之日起3個月內不能解決存疑問題的,不予轉任??疾鞂ο筮_不到選調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不列為擬選調人選。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
(七)確定擬選調人選
綜合各方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八)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按規(guī)定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眾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因選調人員政審或組織考察、體檢不合格,考察人選主動放棄等原因導致選調職位出現空缺的,由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面向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本著自愿誠信的原則報名,報考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資格審核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即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三)報名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資格。
(四)本次選調將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各環(huán)節(jié)入圍人選,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六)本次公開選調對報考者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七)本公告由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向高州市紀委監(jiān)委干部室咨詢。本公告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眾網進行發(fā)布,未經允許一律不得轉載。
附件2:近親屬任職情況申報表.doc
中共高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高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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