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
2022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廣州市職位資格審核及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
http://www.nbjindi.com 2022-03-04 16:19 來源:廣州黨建網
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廣州市職位資格審核及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等事項公告》等要求,現就廣州市職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對象
本次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我市公安、法檢兩院、司法行政系統警察職位入圍資格審核對象按1:5比例,其他職位入圍資格審核對象按1:3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筆試合格考生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資格審核對象。
?。ǘ┵Y格審核要求及材料
本次資格審核采用網上審核方式進行,入圍資格審核對象需在3月10日前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上傳相關審核材料。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警察職位考生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其他職位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警察職位已擴大入圍審核人員比例,因上述原因出現體能測評人選空缺時不再進行遞補;其他職位因上述原因導致面試名額空缺的職位,招錄機關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審核對象。需補充材料的人員或遞補審核對象在接到遞補通知之日起2天內上傳相關審核材料。審核材料如下:
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
1. 有效居民身份證
2. 報名登記表(該表需在報名系統下載核準后簽名)
3. 學生證(如學生證已注銷則不需提供)
4. 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如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則須提供相應證書替代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5. 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其他人員:
1. 有效居民身份證
2. 報名登記表(該表需在報名系統下載核準后簽名)
3. 學歷證書
4. 學位證書
5. 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 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須取得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 報考要求具有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職)業(yè)資格、外語水平、政治面貌等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3. 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4. 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身份(定義見公告報考指南第18點)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在廣州市服務或廣州市戶籍(生源)、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相關材料和以下證明材料:
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5. 以“退役大學生士兵”身份(定義見公告報考指南第18點)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退出現役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在廣州市入伍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書等)或廣州市戶籍(生源)證明材料。
6. 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的),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相近專業(yè)報考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國(境)內學歷考生,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課程對比情況證明、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國(境)外學歷考生,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證明。
7. 2022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同時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 不具備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需提供廣東省戶籍(生源)證明材料。
9. 除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外,其他人員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職位,需提供相關應屆畢業(yè)生證明材料(如未就業(yè)證明、離職證明、社保繳交證明等材料)。
二、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法檢兩院、司法行政系統警察職位的考生還須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時需攜帶本人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各招錄機關體能測評具體安排詳見附件1—4,體能測評有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5,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鑒于體能測評有一定的淘汰率,我市體能測評人數在筆試合格考生自愿的基礎上按招錄人數1:5比例組織。因擴大比例而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考生是作為預備遞補人員參與本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在資格審核時須簽訂《廣東省2022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附件6,自行下載打印,簽名后作為資格審核資料上傳),該類考生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才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部署,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及有關安排事項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密切關注廣州黨建網和各招錄機關網站的相關信息。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錄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考生須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從考前14天起,注冊粵康碼(或穗康碼),并自我監(jiān)測有無發(fā)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fā)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及時在粵康碼(或穗康碼)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到醫(y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1.正常參加體能測評:粵康碼(或穗康碼)為綠碼,有考前(以報到時間為準,下同)48小時內廣東省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紙質同等效力,下同),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2.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下簡稱次密切接觸者);
(2)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縣級市、區(qū)、旗,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街道和鄉(xiāng)鎮(zhèn),下同)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qū)旅居史的;
?。?)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qū)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3.其他情況
如有考生不符合上述兩類情況,由現場衛(wèi)生防疫人員專業(yè)研判其能否參加考試。
因疫情影響導致體能測評有關安排和要求調整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發(fā)布公告或通知有關人員。
附件1:公安系統體能測評安排
附件2:法院系統體能測評安排
附件3:檢察院系統體能測評安排
附件4:司法行政系統體能測評安排
附件5: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附件7:招錄單位聯系方式
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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