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招聘第二批警務輔助人員8人公告
2021年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公開招聘第二批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充實警務輔助人員隊伍,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創(chuàng)造安全穩(wěn)定的社會治安環(huán)境。按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委、區(qū)管委的指示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名。特制訂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對象
招聘崗位及對象詳見《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2021年公開招聘輔警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二)具有廣東省汕尾市戶籍;
(三)身體健康,身上無紋身;
(四)18至35周歲的男性青年;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高中同等學歷)以上學歷;
(六)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戶籍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和因公犧牲其他公職人員,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1年11月22日9:00至2021年11月26日16: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將報名資料制作成壓縮包(郵件主題格式為:報考者姓名+崗位代碼+本人手機)分別發(fā)送至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郵箱(郵箱地址:swjsfj@126.com)和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組織人社局郵箱(郵箱地址:hqzzrsj@163.com),未按要求注明郵件主題和提交材料者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需提交材料
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以下報考資料(其中,《報名表》必須采用Word格式、其他證件材料以及書面證明采用PDF格式編輯):
1.《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2021年公開招聘輔警報名表》(附件2);
2.考生承諾書;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相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
4.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5.除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外,考生屬下列人員的,還須提交如下資料:
(1)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國有單位在崗在編人員須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退伍軍人的須提供退伍證書。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2.考生若放棄面試、體檢、考察等資格或被錄取后未按時到崗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招聘輔警的考試。
五、考試
考試包括體能測評、筆試和面試。
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通知:以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門戶網站(http://www.swhqglq.gov.cn/)通告為準,請考生自行留意。
報考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者缺一不可)參加體能測評、筆試和面試。
1.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1)體能測評對象
體能測評對象為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
(2)測評項目
體能測試設定為“合格”與“不合格”等次,測試成績不折算分數(shù),本次體能測試不進行復測或補測??忌鷳谏眢w狀況許可的情況下參加,測試中因自身原因出現(xiàn)意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對報考輔警崗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體能測試1000米跑,合格成績?yōu)?分鐘。體能測試結果設定為“合格”與“不合格”等次,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成績合格者進入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體能測評只組織1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
參加筆試的人員為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
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3.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錄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如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分數(shù)并列的,按相同分數(shù)入圍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2)面試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時間進行。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確定參加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3)體檢人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若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依次遞補。
七、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政審考察人員,政審考察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關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其是否符合聘用資格條件。體檢、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或放棄的,可依崗位遞補體檢或考察對象。本次招聘考試成績有效期自首批公示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若本次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經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組織人社局同意,可在本次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門戶網站(http://www.swhqglq.gov.cn/)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報批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輔警正式聘用后,與聘用單位簽訂3年首次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聘用單位對其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三)聘用人員工資按《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政府聘員管理辦法》(汕僑機編﹝202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四)對聘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違反有關管理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將按有關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研究決定是否續(xù)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再續(xù)聘)。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被聘用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其退休待遇按社會保險法及社會保險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疫情防控相關工作。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應聘人員應當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做好健康管理,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根據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在汕尾市內或在省內低風險地區(qū)來汕的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省外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汕同時抵汕后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且結果陰性,以及“粵康碼”為綠碼(當日更新),并在進入考場前體溫檢測低于37.3℃,方可進入考場。出現(xiàn)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要及時向區(qū)組織人社局報告,并進行核酸檢測。應聘人員考前出現(xiàn)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區(qū)衛(wèi)生健康部門組織醫(yī)療機構進行專業(yè)評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正??荚嚄l件的應試人員,不得與健康應聘人員同考場考試。根據衛(wèi)生防疫相關規(guī)定,對于21天內有境外旅居史(包括港澳臺地區(qū))、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所在地市旅居史以及有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應試人員不得參加考試。考試當天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其中,省外人員應提供在汕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出具的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shù)。
(三)年齡、工作經歷、畢業(yè)證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30日。
(四)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政府聘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六)報名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資格。
十、委托組織機構
本次招聘由區(qū)組織人社局聯(lián)合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全程組織招聘,包括組織考官、體能測評、筆試和面試等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核及政審考察由尖山分局負責,有關考試場地由區(qū)組織人社局協(xié)調落實。
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組織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辦公室:0660-8252336
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組織人社局辦公室:0660-8255398
附件:
1.2021年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公開招聘第二批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xls
2.2021年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公開招聘第二批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汕尾市華僑管理區(qū)組織人社局 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