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2021年廣東公務員考試需滿足哪些條件?
不少考生已經在著手準備2021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廣東公務員考試網(www.gdgwyw.com)將參考2020年廣東公務員報考條件,為考生作介紹以供參考。
(一)報考資格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2020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
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
報考市及以下法檢兩院、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一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報考此類職位的2020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以及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類和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一線管理機構獄醫(yī)、心理矯正類等特殊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類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
報考選調生職位的年齡為本科生24周歲以下、碩士27周歲以下、博士30周歲以下,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放寬3歲。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非廣東省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
5.具有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從本地人員中招錄”的專門職位,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或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累計工作(含入當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
(3)報考“2020年選調生”職位,應為應屆優(yōu)秀全日制大學畢業(yè)生。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限報服務(入伍)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機關相關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2.歷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guī)定不得報考公務員情形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