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慶陽環(huán)縣招聘專任教師59人公告
2019年環(huán)縣幼兒園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為環(huán)縣幼兒園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59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59名。其中:環(huán)縣幼兒園3人,環(huán)縣南關幼兒園17人,環(huán)縣北關幼兒園3人,環(huán)縣老城實驗幼兒園3人,環(huán)縣宋塔幼兒園10人,環(huán)縣思源實驗學校12人,環(huán)縣環(huán)城小學2人,環(huán)縣南關小學6人,環(huán)縣紅星小學3人。具體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招聘專任教師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基層學校的正式教師(不含代課教師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須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師德表現良好,熱愛教育事業(yè);
2.基層學校工作年限滿5年(2014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
3.近五年年度考核結果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因當年參加工作考核結果定為“不定等次”的,視為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
4.報考初中崗位教師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報考小學、幼兒園崗位教師須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幼師、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5.符合招聘計劃表中所列各崗位的工作年限和其他報考條件要求(專業(yè)條件以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準)。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筆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察、招聘等程序進行。
通過張貼公告和在環(huán)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縣公布招聘單位、招聘人數及條件、招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8日。
2.報名地點:環(huán)縣教育局(307室)。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yè)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申請加分的證明材料原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張現場報名。經初步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信息必須填寫規(guī)范、真實、全面。每名報考人員只許報考一個崗位,參與招聘報名的人數分別不得超過本鄉(xiāng)鎮(zhèn)初中、中心小學、幼兒園、農村小學教職工總數的20%,如參與報名人數超過本校教職工總數20%以上,則按工齡長短排序,優(yōu)先允許工齡較長人員報名。報考幼兒園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2:1即可開考;報考其他專任教師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報考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三)加分
對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經核查符合加分條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結果于2019年8月9日公布,公示期為3天,期滿后無異議的,加分結果直接計入總分。
1.報考教師一家有3人(父母、子女、兒媳及報考教師配偶、兄弟姐妹,姐妹須為未婚且在同一戶口本上)及以上在基層學校任教且工作扎實、社會影響較好的,總成績加0.5分。家庭成員在縣外基層學校任教的,經調查屬實的予以加分;
2.2016年以來,獲得省委、省政府綜合獎者總成績加0.8分;獲得市委、市政府綜合獎者總成績加0.6分;獲得縣委、縣政府綜合獎者總成績加0.5分;獲得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綜合獎或者中學校級獎者總成績加0.4分;獲得省市縣級單項獎者降低一個級別加分。獲獎等次加分按最高加分條件只加一次,不得重復加分;
3. 2016年以來,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fā)表教育教學方面論文者總成績加0.4分??锛墑e認定參照《關于規(guī)范職稱評審對論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職〔2014〕33號)文件執(zhí)行;
4. 2016年以來,初中教師所在學校學業(yè)檢測成績位居全縣前五名者總成績加0.8分;小學教師所在學校學業(yè)檢測成績位居全鄉(xiāng)前三名者總成績加0.6分;
5.在基層工作滿10年(2009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總成績加0.5分;
6.殘疾教師總成績加1分(須持殘疾證)。
(四)筆試
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統一考試,試題統一訂購,采取閉卷方式。考務工作由2019年環(huán)縣幼兒園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1.考點設置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填寫的為準。
2.筆試內容
?、賵罂汲踔袓徫坏慕處煿P試內容為初中七至九年級教材知識點(適當增加高中知識)、教育理論和相關政策法規(guī)等;
?、趫罂夹W崗位的教師,考試內容根據一至九年級語文、數學教材知識點、教育理論和相關政策法規(guī)等;
?、蹐罂加變簣@崗位的教師,筆試內容為一至六年級語文、數學教材知識點、幼兒教育相關知識、教育理論和課程標準等;
④報考音樂、體育、計算機崗位的教師,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和相關政策法規(guī)、計算機應用知識、時事政治和課程標準等。
3.筆試時間: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2019年8月11日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范圍人員名單。
(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確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如遇某崗位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2019年8月13日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個人測試成績當場公布,測試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測試工作由2019年環(huán)縣幼兒園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2019年8月14日公布總成績,報考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的教師采用筆試成績占51%,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占45%,加分項占4%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
根據總成績分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如遇某崗位末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并列的,優(yōu)先考察工齡較長的教師。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罂既藛T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訪調查、個別談話、查看資料等方式進行。
考察時間:2019年8月15日。
在考察中發(fā)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報考人員的選聘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組織紀律渙散的;
4.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的;
5.在網絡上散布謠言或發(fā)表不良言論的;
6.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
7.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調查的;
8.經研究確定不能選聘的其它情況。
考察合格人數達不到選聘崗位人數的,從報考該崗位且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遞補的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七)招聘
經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名單于2019年8月19日公布,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2019年環(huán)縣幼兒園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領導小組匯報縣政府同意后,有編制的單位按程序辦理選聘調動手續(xù);沒有編制的單位,先辦理借調手續(xù),待有編制時辦理正式調動聘用手續(xù)。
四、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縣紀委監(jiān)委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荚噲竺ぷ魅藛T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fā)生。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凡與招聘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該單位的招聘。
2.招聘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相關事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結果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肅工作紀律
對有下列違紀行為的,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招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檔案,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聘資格的;
2.招聘人員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6.未按規(guī)定實行回避的;
7.有其他違紀行為的。
對于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將其違紀情況載入本人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對違反規(guī)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用人單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附件:2019年環(huán)縣幼兒園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計劃表.xls
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環(huán)縣教育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