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上杭縣公安局招聘輔警37人公告
上杭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37人
因工作需要,上杭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人崗相適原則,采取筆試、計算機基礎能力測試(部分崗位)、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yōu)錄取。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輔警37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對象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二)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學歷時間以2023年5月為截止時間);(三)上杭縣戶籍或具有上杭縣居住證;(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至2005年5月出生),具體見附件1;(五)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六)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和輔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確認為見義勇為的人員;退役軍人;警察類院?;蛘哒悓I(yè)的畢業(yè)生以及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業(yè)技能的人員。(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用;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2.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的;4.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6.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7.國家和本省規(guī)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崗位
(部分崗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01 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30日起至6月13日(正常工作時間)。2.報名地點:上杭縣二環(huán)北路縣公安局六樓政工室3.報名方法: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先自行下載打印填寫《上杭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上杭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審表》(詳見公告附件2、附件3),并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政審。報名時攜帶好附件2、3(需完成派出所政審環(huán)節(jié))以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駕駛證、退役軍人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2寸彩色證件照1張到場報名。
02 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報名時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錄用資格。
2.報名結束后,將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3.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筆試及面試前資格復審、錄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
03 考試內容
時間和地點招聘考試總成績?yōu)?00分,分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占50%,同時計算機基礎能力測試、體能測試須合格。1.筆試(滿分100分,占50%)(1)筆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2)筆試內容: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guī)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內容,全部為客觀性試題。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鄭重提醒廣大報名者切勿輕信他人提供教材或培訓等,謹防上當受騙);(3)筆試合格人員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試。2.面試(滿分100分,占50%)(1)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立場、職業(yè)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3.計算機基礎能力測試:部分崗位采取上機考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辦公軟件使用能力。4.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測試項目男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800米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試須合格。5.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合格成績×50%+面試合格成績×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04 體 檢
體檢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1:1比例,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不得有紋身),組織擬聘用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第一次體檢項目有不合格的或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須在接到通知當日提出復檢申請,并按時參加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05 考 察
考察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個人素質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交的有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應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或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06 公 示
公示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上杭縣公安局網頁公示5個工作日。
07 聘用與遞補
1.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2.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行為不予聘用;3.聘用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開展崗前培訓;4.對參加本次考試未被錄用的人員,納入上杭縣公安局輔警員備用庫,在新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急需急配崗位出現(xiàn)空缺等情況下,根據實際崗位需要,經研究可從備用庫人員中予以遞補。六、待遇保障
參照現(xiàn)有相關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待遇。七、招聘工作由上杭縣公安局政工室牽頭組織實施
政工室聯(lián)系人:張警官(0597-385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