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25年北京警察學院優(yōu)培計劃招聘應屆生公告
http://www.nbjindi.com 2024-09-23 10:11 來源:北京警察學院
北京警察學院2025年度“優(yōu)培計劃”招聘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公告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和公開招錄人民警察相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就北京警察學院2025年度“優(yōu)秀管理人才培養(yǎng)計劃”招聘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包括北京大學等43所“雙一流”建設高校、北京交通大學等25所高校“雙一流”建設學科和北京工業(yè)大學等20所市屬高校高精尖學科的2025年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
考生須符合《北京市2025年度定向選調和“優(yōu)培計劃”招聘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及招聘簡章要求的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瘟鰣远?,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公安教育事業(yè)。
?。ǘ┚邆渎男袓徫宦氊熕璧闹R和能力。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按國家統一招生計劃錄取;崗位要求專業(yè)條件為最高學歷所學專業(yè),考生須以主修專業(yè)報考,不接受以第二專業(yè)或輔修專業(yè)報考;考生所取得或即將取得的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中專業(yè)名稱須一致,頒發(fā)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須一致。
?。ㄈ┓潜本┥磻獙卯厴I(yè)生考生應符合畢業(yè)生引進條件。
?。ㄋ模┥硇慕】?,能夠勝任繁重艱巨的公安工作。
?。ㄎ澹敺先嗣窬旆ㄒ?guī)定的有關資格條件。
?。┓?、法規(guī)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八)具備《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基本素質條件,不得有第八條、第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有關要求的;
2.曾連續(xù)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在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3.個人檔案存在記載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入黨(團)時間、學歷學位、經歷、身份等“三齡兩歷一身份”信息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或篡改造假等問題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職位和要求
見上述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
三、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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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聘公告,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可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9日18:00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定向選調和優(yōu)培計劃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提交報名申請。
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形成文檔并轉為pdf格式,以“報考職位代碼+姓名”命名,上傳到報名系統:
1.個人信息表;
2.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須上傳在招聘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過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及以上學生獎學金證書。
資格審查將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的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結果由考生自行按照招聘公告規(guī)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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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格復審、心理測試
2024年10月,組織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和心理測試,具體安排在北京警察學院網站信息公開欄另行通知(網址為www.bjpc.edu.cn)。
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
(2)身份證;
(3)學生證;
(4)個人信息表;
?。?)北京市“優(yōu)秀管理人才培養(yǎng)計劃”人員推薦表;
(6)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政治面貌證明材料;
?。?)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在招聘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過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及以上學生獎學金證書;
(9)在京外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須攜帶本人戶口本或戶口卡。
2.體能測評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嚴格執(zhí)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相關規(guī)定,專業(yè)技術崗位免于測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具體安排在學院網站信息公開欄另行通知。
3.專家評議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專家評議。專家評議主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能力素質、崗位匹配度、是否為報考崗位急需人才等情況進行綜合評議。專家評議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具體安排在學院網站信息公開欄另行通知。
4.面試
根據專家評議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簡章中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如未達到該比例,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以試講的方式進行,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具體安排在學院網站信息公開欄另行通知。
?。ㄈw檢、政治考察
上述環(huán)節(jié)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體檢、政治考察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政治考察人選。如遇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情況,可以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人選??忌C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專家評議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體檢項目和標準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政治考察嚴格執(zhí)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標準、條件和擬聘用崗位要求,對考生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場、政治態(tài)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現實表現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考生的家庭成員進行延伸考察。
具體安排在學院網站信息公開欄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據上述程序的結果和崗位匹配度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學院網站信息公開欄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于公示無異議的,上報市委組織部批準后,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三方協議。
擬聘用人員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后,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待遇參照北京市級機關事業(yè)編制人民警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需說明事項
在招聘全程中,招聘單位將對考生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如果已經被聘用,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的通知、公告、公示等將不定期在學院網站信息公開欄發(fā)布或電話通知考生,請考生及時查看網站內容并確保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通暢,如錯過相關環(huán)節(jié)將視為考生自愿放棄。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遇其他不可控因素需調整本次招聘工作安排的,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10-89768069、010-89768875(工作日9:00-12:00 14:00-16:00)
北京警察學院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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