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23年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公務員考試公告
http://www.nbjindi.com 2022-11-21 14:32 來源:海淀法院網(wǎng)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結(jié)合我院人員需求,現(xiàn)將我院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
?。ǘ?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間出生);
?。ㄈ碜o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ㄋ模┚哂辛己玫恼嗡刭|(zhì)和道德品行;
?。ㄎ澹┚哂姓B男新氊煹纳眢w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ㄆ撸┚哂写髮W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及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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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錄符合下列條件人員16名,按照男女比例1:1錄取:
1.符合《北京市各級機關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https://www.bjdj.gov.cn/article/42103.html)中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法學(0301)或法律(0351)專業(yè),取得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位,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均有學歷和學位;
3.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參加2022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人員可以報名,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成績合格證明;
4.具備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司法警察職位
招錄符合以下條件人員1名:
1.退役大學生士兵或在軍隊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
2.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本科專業(yè)為法學類(0301)、公安學類(0306),研究生專業(yè)為法學(0301)、公安學(0306)、法律(0351)、警務(0353),取得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位,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均有學歷和學位;
3.具備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程序
(一)網(wǎng)上報名
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可在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8: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考試平臺”(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北京人社微信公眾號或北京人社APP,提交報考申請。
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信息和電子版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ǘ┚W(wǎng)上繳費、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于2022年11月26日0:00至2022年11月30日24: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進行繳費,未按規(guī)定完成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繳費成功后,報考者請于2022年12月6日9:00至2022年12月11日18:00期間從“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內(nèi)容、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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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
2022年12月1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022年12月11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報考者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到相應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以上安排將視新冠肺炎疫情等情況進行調(diào)整,請保持手機暢通)。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二)專業(yè)能力測試
專業(yè)能力測試擬于資格復審和調(diào)劑后舉行,相關工作安排的通知將在北京法院相關網(wǎng)站另行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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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3:1的面試人選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選,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統(tǒng)一公布。
報考者可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北京人社微信公眾號或北京人社APP查詢本人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jié)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占50%,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35%。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
六、公示
擬招錄人員名單將在我院網(wǎng)站進行公示。
七、錄用審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由我院為其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辦理審批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為其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diào)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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