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招聘20名審判輔助人員公告
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2022年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審查訴訟材料,整理案件爭議焦點。
(二)協(xié)助法官召開庭前會議,組織證據(jù)交換。
(三)協(xié)助法官組織庭前調解,草擬調解文書。
(四)根據(jù)法官要求,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
(五)在法官指導下草擬裁判文書。
(六)負責案件信息錄入及司法統(tǒng)計。
(七)完成其他司法輔助事務。
二、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zhèn)湓瓌t
(二)民主公開原則
(三)公平競爭原則
(四)擇優(yōu)聘用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4.具有法學、法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專業(yè)不做限定)。
5.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1年3月21日以后出生,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6.勤勉敬業(yè),認真細致,踏實肯干,具有一定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心理條件。
8.有法檢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等受到行政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辭退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本人及近親屬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填寫《北京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1),除落款手填外,其他內容全部機打后用A4紙雙面打??;填寫《北京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人員相關信息統(tǒng)計表》(附件2),電子版發(fā)送指定郵箱(cpwangruiyan@bjcourt.gov.cn)。
上述表格電子版可以登錄“北京法院網(wǎng)”(網(wǎng)址:http://bjgy.chinacourt.org)或掃描微信公眾號對應二維碼進行下載,下同。
2.報名要求:“學習及工作經歷”在時間段上需連貫完整;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yè)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zhí)行人員實行任職回避的規(guī)定》(附件3),報名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職回避條件的法院。
3.郵寄材料:
①《北京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紙質版原件;
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
③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到一張A4紙上。戶口是集體戶的,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并加蓋集體戶管理部門公章;
④畢業(yè)證復印件、“學信網(wǎng)”學歷證明打印頁(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交“學信網(wǎng)”學籍證明打印頁);
⑤國家司法考試或者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證書復印件(若無,則無需提交)。
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后通過郵政快遞(EMS)郵寄至北京市昌平區(qū)西環(huán)路62號政治部干部組,收件電話010-80122075,郵編102200)。封面合適位置注明“聘輔招聘”。
4.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即可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20日17:00。報名時間以投寄報名材料的郵戳日期為準。
(二)資格審查和政治審查
報名截止后,昌平法院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之后,將通過電話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初審,不再另行通知)。
昌平法院將組織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進行政審,政審方式另行通知。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筆試和面試
北京法院將適時組織政審合格的報名人員進行筆試。筆試考察政治理論和專業(yè)知識(筆試范圍詳見附件4)。
根據(jù)筆試成績確定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人選。
筆試和面試形式(線上或者線下)、時間、地點和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jù)筆試和面試成績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的時間、地點和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3.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五)聘用
根據(jù)考察情況,結合招聘計劃和崗位需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派遣至昌平法院工作。
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七年(含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派遣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一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轉正并確定等級;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并建議勞務派遣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工資待遇及職業(yè)保障
(一)試用期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轉正定級后,根據(jù)核定級別、等級及月度、年度考核結果,年收入約為84000元—12504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二)工資實行正常的調整機制。
(三)享受補充醫(yī)療保險。
在昌平法院連續(xù)工作滿一定年限,擇優(yōu)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和后續(xù)用工過程。對招聘相關材料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經證實,取消報名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
(二)擬聘用在職人員須在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提供離職證明,無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北京法院不解決戶口進京。
(四)報名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責任自負。
(五)北京法院不指定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進行考前輔導和培訓。
(六)北京高院可以根據(jù)國家、北京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形勢政策變化,對公告中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咨詢電話:010-80122075;010-80122080
咨詢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附件2:北京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人員相關信息統(tǒng)計表.xls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yè)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zhí)行人員實行任職回避的規(guī)定》.docx
附件4:北京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筆試范圍.docx
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