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招聘應屆畢業(yè)生公告
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2022年度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公告
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是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科研單位,主要承擔鉆探理論研究和前沿技術工藝與裝備研發(fā),承擔深地深海探測、能源資源調查和淺層綠色勘查的鉆探任務與工程示范,開展鉆探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22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非定向)。
二、招聘崗位
崗位序號 |
招聘崗位 |
崗位簡介 |
招聘 人數 |
專業(yè) |
學歷學位要求 |
其他 要求 |
1 |
基礎財務崗 (專業(yè)技術崗) |
主要從事財會相關工作 |
1 |
財務管理(120202)、會計學(120201)、會計類(1253)、審計類(0257)、財政學(020203) |
碩士 研究生 及以上 |
生源 不限 |
2 |
電控系統(tǒng) 研發(fā)崗 |
主要從事鉆探設備電氣及控制系統(tǒng)設計與應用 |
1 |
機械工程類(0802)、控制科學與工程類(0811)、電子信息類(0854)、機械類(0855)、能源動力類(0858) |
碩士 研究生 及以上 |
北京 生源 |
1.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需取得學歷和學位,應聘人員須以最高學歷所學專業(yè)報考。 2.專業(yè)設置主要依據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 3.對于所學專業(yè)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考生可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確認報名資格。 |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或招聘單位駐地關于接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有關規(guī)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三)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五)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六)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21年12月5日。
2.報名方式:請于報名期限內登錄“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系統(tǒng)”(網址: 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薦使用Chrome、火狐瀏覽器登錄),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按照系統(tǒng)要求瀏覽招考崗位并選擇報名。
(二)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根據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我單位門戶網站發(fā)布。招聘過程中發(fā)現資格不符情況,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筆試。筆試采用百分制,筆試合格分數線按全部招聘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員成績前80%確定。筆試安排另行通知。
2.面試。對于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每個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少于規(guī)定比例人數的崗位,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若某崗位有考生主動放棄面試機會,則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我單位門戶網站發(fā)布。面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基礎知識能力、專業(yè)水平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等。面試環(huán)節(jié)根據需要增設專業(yè)知識或技能測試。
(四)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疾鞂ο竺麊卧谠谖覇挝婚T戶網站發(fā)布。考察對象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應聘或未通過考察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我單位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經所黨委集體研究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招聘公告發(fā)布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八)試用期
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它事項
(一)聘用人員入職后按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管理,相關工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
(三)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筆試或面試者,不再單獨通知。
聯(lián) 系 人:黃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10-82321072
電子郵箱:hrbjiee@163.com
單位網址:http://www.bjiee.cgs.gov.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29號探工樓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