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文物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guī)定,按照北京市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將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月3日上午9: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北京市文物局老干部會議室(東城區(qū)府學胡同36號院內)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的有關材料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通知書;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4.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等能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其中,北京市文物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綜合管理崗(辦公室財務、文秘)須提供兩年及以上辦公室和財務工作經歷說明;北京市文物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綜合管理崗(工程質量監(jiān)督)須提供兩年及以上歷史建筑保護或者工程管理工作經歷說明;
5.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
6.人事檔案存放部門開具的人事檔案存放說明原件、復印件(需注明存檔起始時間);
7.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說明的原件、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說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四、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工作將依據(jù)北京市公務員局發(fā)布的《北京市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調劑、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及其他有關招錄規(guī)定的各項條件及要求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對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將進入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該考生面試、錄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將有關情況報市級主管部門備案;
2.考生所提供的身份證件、資格(資質)證書等應在有效期內;
3.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及后續(xù)程序;
4.本次招考面試將于3月進行,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后續(xù)相關公告;
5.考生確有困難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需攜帶代理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及上述要求的審查材料按單位通知要求準時到資格審查現(xiàn)場進行材料審查;
6.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公告及政策執(zhí)行;
7.請報考人員近期保持通訊暢通,對資格審查問題需要咨詢的,及時與所報考單位聯(lián)系;
8.請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綠色出行,持本通知和報名表進入市文物局院內。
聯(lián) 系 人:劉曉曦
聯(lián)系電話:64040682
北京市文物局組織宣傳處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