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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公務員考試滁州市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面試等通知
http://www.nbjindi.com 2024-04-12 09:33 來源:滁州市先鋒網(wǎng)
關于滁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面試等后續(xù)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安徽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規(guī)定和省考錄公務員工作安排,現(xiàn)將滁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面試等后續(x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分兩階段進行,采取現(xiàn)場審核方式。
1.第一階段面試職位資格復審
職位范圍: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部分縣直機關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時間:4月13日上午8:30—12:30;
地點:中共滁州市委黨校教學樓(滁州市西澗中路4298號)。
2.第二階段面試職位資格復審
職位范圍:除第一階段外其他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
時間:4月13日下午13:30—17:30;
地點:中共滁州市委黨校教學樓(滁州市西澗中路4298號)。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所有報考者均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此次資格復審所有材料均需一份復印件留存)。其中,2024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者,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原件(證明應包含本人基本信息、院校、系、專業(yè)、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個人學業(yè)完成情況、能否按期畢業(yè)等內容)和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學生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辦理資格復審。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須提供《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供學位證書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
2.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
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
“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
202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退役士兵、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須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需主管部門蓋章)、退役證件或縣級以上民政、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證明須注明應征個人基本情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內容),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人員報考本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應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滿3年的證明原件。
安徽籍報考者參加外省服務項目的,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招考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的證明材料。
3.屬國家規(guī)定的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還須根據(jù)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存放單位出具的存放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附件3,自行下載打印簽字)等材料。
4.報考要求“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職位的,須提供證書原件。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證書,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5.報考要求“中共黨員”職位的,須提供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材料(證明應包含姓名、身份證號、入黨時間、預備黨員或者正式黨員等內容)。
6.報考面向本市(縣)戶籍人員職位的,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本市(縣)戶籍或《招考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本市(縣)的戶籍材料(身份證、戶口簿等)。
7.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退役士兵報考人武專干職位的,須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需主管部門蓋章)、退役證件或證明材料原件,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8.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職位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需蓋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鶎庸ぷ鹘?jīng)歷的時間按月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
9.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職位的,須提供經(jīng)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的《安徽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任職證明等材料。
二、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
(一)體能測評
1.人選: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2.繳費: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xiàn)場繳納體能測評費用55元后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和《體能測評須知》。
3.時間:報到時間、地點詳見《體能測評通知書》。
4.注意事項: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附件4)文件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前,報考者要認真閱讀《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和《體能測評須知》。因報考者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放棄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時間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再進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每個職位只遞補一次。
報考有專業(yè)要求職位且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圍人選,免體能測評。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關工作證明材料和本人免測申請。
(二)心理素質測評
1.人選: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2.方式:采取上機答題的方式進行,主要對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情況進行評估,測評結果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3.測評時間和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繳費確認
第一階段面試職位被確認復審合格的報考者,應在4月15日15:00前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站繳納面試費用。繳費成功的即視為確認成功,取得面試資格。未繳費的視為確認不成功,按程序遞補下一名報考者資格復審。遞補的報考者應于4月16日15:00前完成網(wǎng)上繳費確認工作。
第二階段面試職位被確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者(警察職位為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應在5月5日15:00前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站繳納面試費用。繳費成功的即視為確認成功,取得面試資格。未繳費的視為確認不成功,按程序遞補下一名報考者資格復審。遞補的報考者應于5月6日15:00前完成網(wǎng)上繳費確認工作。
2.面試時間
第一階段面試時間為4月20日—22日、第二階段面試時間為5月12日—14日。
3.面試通知書打印
第一階段面試報考者在4月18日12:00至22日17:30、第二階段面試報考者在5月10日12:00至14日17:3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面試通知書和《報考者面試須知》。
4.面試方法
第一階段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第二階段市級招錄機關職位采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法(職位代碼:080001—080011、080206—080210、080230),其他職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
四、其他事項
1.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2.報考者自愿放棄資格復審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的,請?zhí)顚憽斗艞壻Y格復審聲明》(附件5),在資格復審前主動向資格復審部門提出(各資格復審部門聯(lián)系方式詳見職位表“咨詢電話”一欄)。
3.后續(xù)考錄信息將陸續(xù)在滁州先鋒網(wǎng)、“滁州先鋒”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請考生及時主動了解并保持通信通暢,做好后續(xù)準備工作。
滁州市公務員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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