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及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開展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及所屬事業(yè)單位2023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和《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筆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等規(guī)定和相關要求,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就資格復審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工作需要,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及所屬事業(yè)單位省港航管理局淮河航道局、省江淮船舶檢驗局、省皖江船舶檢驗局(以下簡稱“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所屬事業(yè)單位”)按照3: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yè)測試的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名單見附件)。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yè)測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合肥市蕪湖路27號銀環(huán)大廈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15樓會議室。
聯(lián)系電話:0551-62870331,0551-62870431。
乘車路線:公交乘坐6路、11路、106路、112路、119路、130路、132路、145路、154路、161路、302路到孝肅橋橋站下,地鐵乘坐1號線到包公園站下。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資格審查表、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3份,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其中:
(1)屬全日制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其中,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本人關于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2)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報考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工作時間、相關經歷與報考崗位一致的工作證明。
2.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并且每科成績不低于60分)。
遞補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1日17:30,逾期不再遞補。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發(fā)放專業(yè)測試通知書。
附件: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及所屬事業(yè)單位2023年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所屬事業(yè)單位2023年度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